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规划工作促进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15:43 441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首规委办),直辖市规划局: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大普通居民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各地城市规划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决策对于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重大意义,发挥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和“龙头”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规划工作,促进城市住宅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为此通知如下:

一、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住宅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据城市政府的要求和城市总体规划,尽快制定住宅(主要是经济适用住宅)和基础设施的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特别是今年的任务和目标,并积极实施。为了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要及早落实一批普通居民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抓紧做好选址工作,提出规划设计要点,做好初步设计审查和规划实施管理。要提高规划管理办事效率。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居住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研究制订近期内拟建居住区的规划控制指标,提出规划设计要点,为居住区规划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为确保居住区规划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开放规划设计市场,组织好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招标投标,坚持多方案比选,认真拟定评审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竞标评选。

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要积极参加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投标,组织精干的技术力量承担居住区规划设计任务。为加强居住区规划与工程设计的衔接,提高居住区规划与设计的整体水平,鼓励有甲级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实行总承包。

城市人民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居住区详细规划的审批,为保证居住区建设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要注意加强批后管理。城市勘测单位要及时提供居住区规划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三、运用规划手段,积极推进消化空置商品住房。城市规划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市空置商品住房的现状及其成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解决办法。对因设施不配套而造成空置的,要积极采取措施,运用规划手段,促进配套建设,将空置房尽快推向市场,实现其价值。

四、各省、自治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并结合城镇体系规划的开展,尽快研究制定区域基础设施的近期建设规划建议方案,及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并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协调好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分散投资,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投资效益。

各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水利以及环境保护等纳入国家计划的大型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要主动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协调其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做好超前服务,使大型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的发展有机结合、相得益彰。

五、加强和改善对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及调控。在加快住宅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形势下,各地要本着积极、务实的精神,合理地确定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时序和规模,保证重点,量力而行。要继续认真执行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基本原则,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炒买炒卖城市土地,防止以建设经济适用住宅为名建设国家严格控制的楼堂馆所和高档住宅。要加强和改善对住宅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严格“一书二证”的管理制度,依法行政,优质、高效地搞好服务,发挥城市规划“龙头”和宏观调控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空置房相关文章
  • 建设部关于村镇规划建设职能分工的通知
    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现就有关职能分工通知如下:一、城乡规划司(村镇建设办公室):研究拟定村镇规划法规;指导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查与保护监督;负责部村镇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任务和其他日常事务;负责部村镇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和成员单位行业管理职能之外的综合、汇总工作。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二、综合财务司:制定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的编制。三、政策法规司:制定村镇建设的立法规划和计划;负责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审查、报批。四、科学技术司:制定村镇建设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技术政策;指导村镇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适用技术推广。五、标准定额司:制定村镇建设的标准规范;指导村镇建设标准规范的实施监督。六、建筑市场管理司:指导全国村镇建筑市场的规范、监督和管理;负责村镇建筑设计、农村
    2023-04-22
    140人看过
  •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县城市规划(建设)局(处、办):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和私有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城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势在必行。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纳入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审批的重点审查内容之一,凡是未按有关规定规划停车场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新建工程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二、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应根据本城市的实际,按以下规定执行:1、城市公共停车场用地总面积应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平方米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0%,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10%~20%。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2、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在城市的外环路和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主要停放货运车辆。市内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
    2023-06-10
    427人看过
  •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城市建设投资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设市城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市容局),南昌市市政公用局、园林局:今年五月底,建设部召开会议布置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建设投资情况的调研工作,为做好我省的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调研是建设部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各部门要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和今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完成此次调研工作。二、由于各城市建设部门的机构设置不统一,而此次调研工作又涉及整个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的情况,为便于情况汇总,请各城市建设局(建委)牵头,负责此次调研的情况收集、数据填报汇总和调研材料的编写工作,相关的城建部门(城管、市容、园林、市政、城投等)予以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的数据由建设局(建委)到当地统计局的固定资产投资科(处)收集。三、调研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建设部《关于请做好2004年上半
    2023-06-10
    170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规划局,首都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规定,为保障《城市规划法》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城市规划执法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并完善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制度。为此,建设部决定在1998年度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规划执法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采取地方自检与国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即在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城市规划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建设部将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选择部分省、市进行城市规划执法情况的抽查;二、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为:1.在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权的问题上是否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的规定;2.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开发区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规划管理是否符合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的规定;3.在国务院“国发〔1996〕18号”
    2023-06-06
    281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做好近期交通建设领域预防拖欠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7]7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现就做好近期交通建设领域的清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工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交通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拖欠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拖欠问题。为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的清欠工作,今年年初,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清欠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近期,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联席会议还将组织对清欠工作进行“回头看”,以进一步巩固清欠成果。目前已近年未岁尾,部分地区的建设项目已暂停施工,大量的农民工将返乡过年。近期既是工程款支付的高峰期,也
    2023-06-04
    313人看过
  •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老龄办,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划委、国土局(国土房管局)、民政局、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老龄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养老服务设施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对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各地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多
    2023-06-05
    74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广东省发布文号:粤建管字[2002]120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南海市建设局,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省建设信息中心:现将《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建市[2002]21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的精神,对现有专家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组织评标专家进行专业知识和法制纪律知识的培训,以提高评标专家业务水平和依法评标的法制观念。二、我省是建设部确定的建立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试点省,各市应于2002年11月30日前实现评标专家名册与省建设信息网(网址
    2023-06-07
    268人看过
  • 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部联规[2007]24号2007年1月15日为规范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的建设行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保障电信业务平等接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规定:一、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电信发展规划相适应。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电信用户使用通信设施的需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
    2023-06-10
    5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划委)、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县城关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居住区规划的编制、审批中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用地。要把包括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在内的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内容,作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规划时
    2023-04-22
    422人看过
  •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报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议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委员会文号:川经技改函(2008)456号发布日期:2008-6-3执行日期:2008-6-3各市(州)经委:做好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是加快灾后工业恢复重建、促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区域布局、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基础和条件,对推进我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川府发电(2008)81号)精神和要求,各级经委要抓住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机遇,本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利于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产业布局合理化的原则,按照我省工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建议。具体要求如下:一、规划期限分为近三年(2008-2010年)和后五年(2011-2015年)。二、要与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发展目标、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紧密结合
    2023-04-22
    425人看过
  • 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是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的重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的重要措施,是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住房建设规划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2008年至2012
    2023-06-10
    327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用地建设发证等工作的通知[失效]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经政府研究,对当前建设规划、用地、报建、工程验收、发证等工作,要本着既尊重历史,又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好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规划、用地、报建、工程验收、发证等工作的程序:(一)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前提;(二)由市规划局审批建设项目选址;(三)凭建设项目选址申办审批出让或划拨用地,并凭用地批文领取土地使用证;(四)凭土地使用证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五)工程竣工后,由建委组织综合验收,发给“入伙纸”;(六)凭入伙纸、土地使用证领取房产证。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六个程序办事,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工作衔接。那个部门出问题,追究那个部门的责任。二、对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颁布前,经县、市政府批准、权属来源合法的用地,作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以下三条
    2023-06-10
    435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随着我省城市化主体战略的深入实施,城市建设步入快速发展时期,一些城市和县城的发展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现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和用地布局等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和今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也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了节约土地、集约用地的严格要求。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建规[2004]185号),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把规划区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作为强制性内容,在图纸上详细标明。”目前,全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即将启动(规划期限至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10年)。为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提出的“确保两项规划在城市建
    2023-06-10
    154人看过
  •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设市城市规划局(处、办):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精神,有关近期建设规划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工作要按照建规[2002]218号文件规定执行。二、正在修编总体规划的城市,要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并纳入总体规划;其它城市,要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按规定报批。三、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各类城市规划,要根据《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要求,重新整理并明确强制性内容;正在编制的各类城市规划,要按规定明确强制性内容。四、调整或修编各类城市规划,涉及
    2023-04-22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空置房
    词条

    空置房是指开发商新盘出售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要建成但尚未售出的房屋。 对于房屋而言,空置意味着资源的浪费,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而言,空置房的存在也给市场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政府通常会采取措施鼓励开发商加快销售速度,减少空置房的数量... 更多>

    #空置房
    相关咨询
    • 城市道路改造设置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流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道路、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地下管线建设的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统筹各专业管线的规划和建设,建立统一的综合地下管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附道路建设的地下管线,应当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同步铺设。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已经建成地下公共管沟的道路,不得另行擅自开挖铺设管线。已有的地上管线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时序改造入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
    • 促进城镇住房建设xx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的,只是要求了单位在职工才缴存住房公积金。
    • 乐山市塑料厂建设基础设施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8
      塑料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
    • 住宅基础设施审批流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首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辖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附上建设设计方案图(含平面布置及拟建项目平、立面图)和与四邻签订的协议,报送市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勘察调研后,在一般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辖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附上建设设计方案图(含平面布置及拟建项目平、立面图)和与四邻签订的协议,报送市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勘察调
    • 城市建设住宅用地转让怎么进行操作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1、应实际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 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