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予以3000元以内标准的处罚:(1)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安排女职工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劳动强度的劳动;(3)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及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的;(4)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的;(5)给予女职工的产假少于90天的;(6)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7)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基本内容
《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世界各国劳动法和劳动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中所指的女职工,包括所有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已婚、未婚的女性职工。为保证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应当为女职工提供特殊的劳动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特殊保护都作了具体规定。法律规定中所指的未成年工,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型的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保护。
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最低就业年龄《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我国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为16岁。未成年工是指16周岁至l8周岁的劳动者。(二)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为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点工作。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将专门制定相关规定。(三)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未成年人从事的劳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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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一、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一)对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到所管辖的劳动行政部门领取《未成年工登记表》和《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经登记、体检后,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二)体检要求市政、建工、房管、公用、交通、邮电、铁路分局和地方铁路局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由市劳动局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负责,其他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校办企业及私营企业等)由其所在区、县劳动局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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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相关规定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3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在工作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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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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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是什么,未成年工是否可以强迫从事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41、详见《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58~63条。 2、具体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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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有什么后果?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劳动法》第9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具体规定,上面已经做了部分介绍,另处,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一)安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