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能否同时经营同业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2:20:05 352 人看过

不可以。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版人合作经营与本合权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公司合伙人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而言,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合伙协议予以定,对于一些特定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在事后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但对有些合伙人的特定权利义务,法律也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规范。所以合伙人主要有经营责任、监督责任和债务责任。

一、合伙人的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呢?

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但是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只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合伙相关文章
  • 合伙经营合同合伙资格纠纷
    某合伙企业作为被告,合伙人甲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签订了合伙协议,但合伙人甲称其没有出资及参与经营,对此谁应负举证责任?合伙人甲对合伙体的外债是否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甲与其他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符合合伙企业的条件之一。甲称其没有出资及参与经营,应由甲负举证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
    2023-06-04
    380人看过
  • 公司是否能够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参与合伙经营?
    可以。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出资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而劳务至少不是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但是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个人以劳
    2023-07-05
    482人看过
  • 不参与经营能否认定合伙人
    也是可以认定为是合伙人。尽管客观上没有订立合伙协议,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相互都有出资,都参与了合伙经营,都分配了利益,在发生纠纷时还是应当认定为合伙,不能仅因没有合伙协议而否定合伙的事实。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一、合伙人之间签署协议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创业途中随着事业的发展,个人的经济实力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很多人这时会考虑与他人合作,合伙协议是合作的书面形式,那么签合伙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作伙伴的职责。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二)明确合伙投入比例利润分配方式。合作投入比例是合作开始双方根据各自的合作资源作价而产生!因为投入
    2023-03-02
    274人看过
  • 个人合伙经营权归谁
    大多人不清楚个人合伙经营权归谁,具体来说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
    2023-02-28
    124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人退伙需变更营业执照吗
    一、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人退伙需变更营业执照吗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人退伙需变更营业执照。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个体工商户制度存在许多的局限性,例如营业执照的不可转让性,承包经营的违法性等,你们内部的退伙协议对外不具有抗辩性。因此,建议你们尽快去工商办理新企业的注册事宜。二、个体工商户变更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个体工商户变更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1.《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工商局提供模板,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复印件。3.新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原件,遗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公告。5.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三、个体工商户变更营业执照变更流程个体营业执照变更
    2023-06-14
    58人看过
  • 合伙企业能否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企业能不能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企业是一种综合性的企业经营模式,大多数合伙企业为小型企业,一般单一经营、技术含量较低或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经营比较简单,工作量不大,大多由合伙人自已经营,自行管理,只是在必要时,才招用少量其他人员从事一些直接的生产活动。但是对于经营多样性的企业,以及技术含量较高、规模较大的合伙企业,仅由其合伙人经营是不够的,有些技术管理与监督活动、财务会计、以及生产组织等工作也会超出合伙人力所能及的范围,所以,就需要招用一些专门技术管理人员,从事高级管理或专门事务。与其他企业一样,合伙企业无论是招用生产工人,还是招用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都是允许的。由于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与一般生产性人员在合伙企业从事的工作不同,需要行使一定的管理权限,参与某些管理与决策活动,对企业的经营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法律规定,招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特
    2023-02-27
    209人看过
  • 个人合伙经营是什么?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自然人联合经营体。个人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各合伙人之间,按照亏损承担比例承担责任。一、合作和合伙的法律区别是什么合作和合伙的法律区别如下:1、合伙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享受利益为合伙;2、风险和利益按约定条件共同经营,按约定比例分配为合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二、合伙企业需要多少人组成合伙企业需要几个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3、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
    2023-06-20
    414人看过
  • 个人合伙经营活动,合伙人的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合伙经营活动中,合伙人的权利应该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包括获利收益的权利、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
    2023-04-29
    201人看过
  • 合伙经营合同的概念
    1.合伙合同的概念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所谓合伙经营合同,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2.合伙经营合同的特征合伙经营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2)合伙经营合同是以经营共同营利性事业为目的的合同。合伙经营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合伙人经营共同事业,因此合伙经营合同并非为交易合同。合伙经营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经济目的,才能成立合伙。这与一般合同中各方当事人有各自的目的、其追求的经济
    2023-06-06
    112人看过
  • 个人营业执照登记能同时办几个营业执照
    需要具体分析。1.一个人只能办理一个个体工商户执照。2.只能办理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执照。3.能办理多个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4.能办理多个普通合伙企业执照(两人以上)。5.能办理多个多人有限公司执照(两人以上)。6.能办理多个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营业执照(两人以上)。一、营业执照的有效期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具体如下: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永久的,终止有效期的情况主要有你自己主动去注销执照、违法经营被工商部门吊销执照两种;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是一年的,到期后再续;3、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般可定为20年,最高30年;4、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为一般为10年,到期后可办理延期手续;5、代表处登记证的有效期为1年,需每年办理延期。二、个体营业执照怎么注销个体营业执照注销的流程具体如下: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023-04-07
    232人看过
  • 一个合作伙伴能否同时参与多个合作伙伴关系
    一名合伙人能否同时参与多个合伙企业在合伙法的起草过程中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一名合伙人同时参与多个合伙企业,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财产是相同的,这增加了交易对手与其参与的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风险,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另一种观点是,如果一个人同时参与多个合伙企业,他应为每个合伙企业做出相应的贡献,这是他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基本保证。同时,他对其他企业的投资也可以作为企业债务的担保。如果其在企业中的无限连带责任需要对其其他财产进行追索,则投资于其他企业的财产经过多次讨论和评论后可用于抵消债务,考虑到一个合伙人同时参与多个合伙企业,需要依次收回其财产,一是概率较低;第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对交易对手承担连带责任,这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一方面,这是一种内部合作关系。当其他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们知道自己的情况。如果他们没有异议,则表明他们认识到这一风险;另一方面,他可以从合伙人那里收回损失
    2023-05-07
    209人看过
  • 共同经营发生债务合伙人亦需担责任
    40多岁的赵刚(化名)是做调料和干菜生意的,他给许昌市区一家饭店长期供货,饭店欠了他一笔货款,后因种种原因,饭店经营不下去了。赵刚找老板王某要账,王某却说这家饭店是他和别人合伙开的,虽然他是该饭店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却不应该对所欠的债务承担全部的责任。王某究竟该不该全额支付这笔欠款呢?2014年11月1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在合伙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应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财产进行清偿,王某应承担51%的还款责任。2010年9月,王某在工商部门登记之后,开办了一家饭店。2010年11月,王某与另外两人签订了一份合伙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王某出资26万元,另外两人各出资12.5万元,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比例为:王某占51%,另外两人各占24.5%。在该饭店经营期间,赵刚长期为其供应调料、干菜等食材。每次赵刚来饭店送货时,饭店的工作人员都会在销货清单上签字,后由赵
    2023-06-06
    253人看过
  •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
    1、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一、合伙合同纠纷未清算返还投资款吗?合伙合同纠纷未清算一般情况下不返还投资款,主要就是需要结算完毕之后才能够返还投资款。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处理具体如下:正确地把握处理合伙协议纠纷的几个基本原则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合伙法》第
    2023-04-10
    337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经营哪些类型的业务?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从事经营。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即可。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一般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一规定表明
    2023-07-08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合伙
    相关咨询
    • 合伙人同时与他人合伙经营同类企业是否合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合伙人同时与他人合伙经营同类企业不合法。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一个合伙人还能否经营其他合伙企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我国《合伙企业法》并未对一个合伙人同时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出禁止性规定。一个合伙人可以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是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合伙人也不能成为从事与原合伙企业相竞争业务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此外,在实践中还应注意,因为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都应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若一个合伙人同时参与两个合伙企
    • 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经营债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9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人经营合同的权利义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由合伙协议的签订人根据实际情况自由约定,没有特殊限制。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1)共同财产权,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人,而不是合伙人;(2)合伙经营权,重大事务由所有合伙人决定,合伙事务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执行,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3)利润请求;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实际支付的(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
    • 一个合伙人能不能同时参与几个合伙企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合伙企业法的起草中是存在争议的。一种意见认为,一个合伙人同时参与几个合伙企业,他用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财产是同一份,这样加大了与其参加的合伙企业的交易相对人的风险,对此法律应予限制。另一种意见认为,一个人同时参与几个合伙企业,他要对每一个合伙企业投入相应的出资,这种出资是他对该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基本保障。同时,他投入其他企业的出资可以看作是对本企业债务的一种担保,如其在本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