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1:41:18 365 人看过

一、工伤鉴定要本人去吗是不是一定要本人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现在的生活中每一个人都肯定有自己的工作,而且在工作当中受伤的人员其实有很多,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工伤补偿的。工伤补偿的前提是需要进行相应的鉴定然后才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那么工伤鉴定要本人去吗?工伤伤残鉴定一般要本人到鉴定部门进行检查。工伤伤残鉴定按现行的规定费用为350元,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鉴定费用的,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原则上需要本人前往伤残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的。特殊情况需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的。工伤鉴定的鉴定程序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我们对于工伤鉴定要本人去吗的问题是可以看出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本人去,因为这样才可以做相应的鉴定。但是有的时候情况特殊本人可能去不了,这个时候就是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申请才可以,然后相关部门可能会有相关人员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

不需要。一般选择鉴定机构之后既要委托鉴定的相关问题,因鉴定机构不会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如果是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委托鉴定;如是在法院诉讼阶段则可以由法院委托鉴定;如请委托律师代理赔偿则也可以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

二、想了解一下对于劳动仲裁开庭一定要本人去吗

劳动仲裁开庭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开庭,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工伤鉴定是不是一定要去医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于一些特殊的诊断,法律规定必须由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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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7日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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