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会带来何种法律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4:20:24 252 人看过

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会带来何种法律风险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是,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进行债权转让的条件

进行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

2.须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不得转移的债权有: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移的债权;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移的债权;按照法律规则不得转移的债权。

3.须债权人与债权受让人达成债权转移的协议。

4.债权转移须通知债务人。

以上四个条件,为债权转让的普通要件。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则转移权益应当办理批准、注销手续的,按照其规则。

三、债权转让特征有哪些

债权转让特征有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可以转让金钱债权,也可以转让非金钱债权;以及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才会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n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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