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0:52:59 139 人看过

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的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

一、使用权的房子如何继承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可以继承的,只能办理使用权转让。具体而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没有所有权,因此在办理继承的时候就缺少了权属,法律的规定是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一般要求共居人的户口在该公房内。因此是不可以办理继承的,只能通过合同重新订立。

二、租房人死亡如何解除租赁房屋关系

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就自动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2、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一、对于出租人来说,有下列情况时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二、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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