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免征契税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四条的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企业分立后,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分立后成立数个新企业,各自具有法人资格。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分立后的新企业应当以分立时各自所取得的财产的份额,按比例分担;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不消灭,且在分立改制时采取“脱壳经营”方式的,则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原企业与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哪些房产符合契税减免条件?
333人看过
-
拆迁户免契税的条件
138人看过
-
公司有哪些分类?成立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148人看过
-
买房契税怎么退税?购房契税的退税条件有哪些
215人看过
-
公司分立的基本方式有哪些,公司分立税收问题有哪些?
363人看过
-
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2024
314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分立公司公司分立的条件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1、新设分立。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派生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公司分立的条件: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
-
关于契税减免的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减免或征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部门承担土地,房屋用于办公室、教育、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除2、城镇职工按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宅的免除3、不可抗力消失住宅,重新购买住宅的适当减半或免除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免除权利税项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几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210号)对房地产市场税收制定了新规定:1、个
-
公司分立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分立条件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31、公司分立的方式中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 2、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3、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当事人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
-
关于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规定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6(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