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排除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0:51:25 189 人看过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2、被告人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

5、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有的申请人不清楚所要从事的活动是否需要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其所申请的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

2、申请的事项不属于被申请的机关的职责范围。申请人只能向法定的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也只有该法定的行政机关才能接受其管辖范围内的申请并予审查。申请人向无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申请行为无效,被申请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作出不受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其申请的行政机关。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2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可以被排除在刑事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范围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包括执法机关在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况下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及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执法机关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执法机关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况下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非 法 证 据 排 除 范 围 是 什 么 ?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
    2023-10-06
    378人看过
  • 不会受理的劳动投诉有哪些情形?
    劳动者经常被拖欠工资、遇到大项目的,要经常加班加点,却没有加班费等补贴、公司不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劳动者遇到这些问题,和公司协商不了后,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但是劳动监察部门并非所有劳动纠纷都会接受,那么不会受理的劳动投诉有哪些情形?首先我们来看看不予受理的劳动投诉情形: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的劳动投诉案件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怎么进行劳动投诉?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要在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
    2023-05-01
    107人看过
  • 刑诉法哪些情形应当解除扣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一、证据类型是指什么证据类型是指表达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种类型,即: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和存在状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物品和痕迹;2、书证,是指以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材料;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向公安司法机关就司法机关作出的陈述;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有关案件的调查、检察和法官的陈述。
    2023-02-23
    93人看过
  • 诉讼离婚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形是法院不受理的
    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不予受理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管辖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
    2023-06-04
    18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以上情况是不予受理的情形。一、经侦立案后多长时间会去抓人经侦立案后30天会抓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经侦立案后可以撤案。原因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二、一审开庭原告证据不足一审证据不足法院应该作出无罪判决。在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
    2023-03-26
    348人看过
  •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情形有哪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各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做如下规定:(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
    2023-04-27
    82人看过
  • 留置权排除情形
    一、留置权排除情形留置权可以约定排除。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法律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但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能留置该物,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即使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二、建设工程能否适用留置权建设工程留置权可以适用。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
    2023-05-03
    200人看过
  • 劳动法中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
    在遭遇了工伤后,工伤认定很重要,以下是劳动法中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除了以上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职业病患者或因工负伤职工经组织批准去外地疗养期间,以及职工调动工作,在按规定的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事故发生的伤亡。(2)因在工作中受伤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
    2023-02-08
    427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排除情形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主要有:1、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2、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3、同时犯;4、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5、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6、共同过失犯罪行为;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一、诈骗共犯会被判多久诈骗罪中,一个人基本上是实行不了诈骗行为,需要多人共同操作,这就是共犯。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
    2023-03-03
    381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会免除死刑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正在怀孕的妇女等不适用死刑。4、有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杀人犯有哪些免除死刑的情形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适用死刑和死缓变更的情况。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但是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
    2023-08-12
    90人看过
  • 应排除在斡旋受贿之外的两种情形
    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这种行为被称作斡旋受贿或者间接受贿。其特点在于,行为人采取从中说和的方法,说服其他公务员实施一定的职务行为,并从中收受贿赂,但有两种情形应排除在斡旋受贿的行为之外:其一,影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的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因素,不是行为人的职权和地位,而是其他关系,例如亲戚、朋友、同学、老乡、战友等关系,如果不是共同受贿和介绍贿赂,不构成犯罪。其二,其他应行为人要求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行为人的直接下级或者是受行为人的指挥而实施的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的,应认为是行为人直接地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而不是斡旋受贿的行为。这是因为,行为人的直接下属或者受其指挥者,是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实施的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实质是行为人自己行为的延伸,如果下属或者受指挥者与行为
    2023-06-11
    181人看过
  • 刑诉法有关非法证据排除法律规定有哪些
    1.以暴力、威胁方法取得的口供和证言,不管内容如何都属非法证据,都应当排除。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哪个阶段发现非法证据,哪个机关予以排除,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3.检察院负责追究制造非法证据警察的刑事责任。4.检察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证明证据合法的责任在检察院,不在被告人和辩护人。5.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和律师都有权利向法官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提出申请时不用举证,只需提供线索或者材料。6.检察院、法院根据当事人、律师提供的线索(警察姓名、警号)有权通知该警察出庭说明情况。被通知的警察应当出庭。7.查清是非法证据的,予以排除,查不清是否非法取证的(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对有关证据也应当予以排除。《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2023-08-05
    66人看过
  • 排除专利侵权的情形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况是: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3.对于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现状(一)人才数量不足前文已经说过,与其他民事纠纷案件相比,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需要很高的专业技术。负责此类案件的法官绝大多数是法律行业的专业工作人员,虽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对于各种专利并不是十分了解,特别是对于专利技术鉴定工作缺少专业性。受到工作形式以及专利特性的影响,无法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每个行业专业技术知识。在这种背
    2023-07-04
    59人看过
  • 精神损害的排除情形
    1、法人、其他组织的人格权受到侵害的;2、在侵权之诉中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终结后基于同一事实另行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3、加害给付中,受害人提起违约之诉而未提起侵权之诉的,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4、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一、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精神损害赔偿采用法定主义,法无明文规定的,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下列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遭受侵害,情节严重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1、一般人格权2、七种具体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3、三种身份权:荣誉权、亲权、配偶权;4、死者是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人格利益。二、精神损害赔偿的其他边缘问题1、侵权致人死亡或者侵害死者利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近亲属具有顺序上的限制:(1)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
    2023-06-20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清偿。 3.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 4.因不法原因而为给付。 在以下情形中,虽没有给付原因,但排除不当得利的成立: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基于道德上的义务为给付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观念,一旦给付,即不得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如对无抚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抚养义务而予以抚养。对被抚养的亲属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支出的抚养费。是否为道德上义务,应依一般社
    • 行政复议排除情形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1、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人事处置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定提议申述。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纷争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置,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2、解释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内部行政做法:行政处罚及其他人事处置决定。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
    • 法律上可以排除妨害诉讼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8
      排除妨碍纠纷属于传统的民事案件案由。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受到他人的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出台之前,它好像一只很大的口袋,装进了不同类型的多种民事纠纷,为立案法官确定一些是是而非的民事案件案由,起了不小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刑诉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到些法定的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推迟审理活动。刑诉法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司法解释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1.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
    • 动物致人损害有哪些情形, 受害人可以请求排除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般来说,动物致人损害的形态可分为: 1、动物致人损害的独立动作多为积极动作,如牛抵人,马踢人等;但在某些具有造成损害的特别危险情况下,动物的消极动作也可构成动物致人损害,如牛卧于铁轨导致火车出轨。 2、动物致人损害,既可以是直接加害于他人;也包括动物的动作间接致人损害,如马受惊后撞翻路旁的车辆,因车辆翻到而致人损害。 3、动物致人损害除包含积极的人身、财产损害外,还包括动物造成妨害状态,如恶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