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定向增发涉及哪些制度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0:43:35 59 人看过

一、定价依据

定价主要是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市盈率、所处行业、成长性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少数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向发行价格。

二、定增对象

人数不得超过35人。公司在册股东参与定向发行的认购时,不占用35名认购投资者数量的名额。在新三板的定向增资中,规定要求给予在册股东30%以上的优先认购权,在册股东也可放弃该优先认购权。

三、合格投资者认定

机构投资者需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者实缴出资总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需是证券资产市值500万元以上的个人,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

四、挂牌时可进行定增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这个特点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

五、小额融资豁免

公司定增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20%的,发定增可以不用向证监会申请核准,只需备案即可。

六、储架发行

储架发行是指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再融资制度。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定向增资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形,可以减少行政审批次数,提高融资效率,赋予挂牌公司更大的自主发行融资权利。

七、定增新股的限售期

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但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他们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认购权相关文章
  • 新三板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途
    新三板经济发展以来,近期出现一些企业在一年之中,多次借口“资金不足”定向发行增资情况,而新三板挂牌企业屡屡动用融到手的钱进行高风险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等。现全国股转系统终于“出手”,并赋权主办券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据股转系统官网8月8日公告,新三板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要求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挂牌企业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须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股转系统官网在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中明确表示: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挂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之四不得:1、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2、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
    2023-06-12
    171人看过
  • 新三板定向增发合格投资者认定
    一、什么是新三板定增?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二、新三板定增投资者的要求机构投资者:(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由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三、投资者为什么要参与新三板定增(1)目前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
    2023-03-29
    110人看过
  • 新三板涉及的三大法律问题您知道多少
    一、新三板拟挂牌企业股东人数能否超过200人的上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200人上限问题一直是公司与资本市场领域中一大难题。2012年10月11日,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其第二条明确了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也纳入了监管范围。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13)49号文《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其第三条明确规定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就落实国务院决定修改的上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就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出台一系列细则,标志着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监管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这些文件应该说是为新三板配套的,突破200人上限成为新三板相对于中国场外市场其他股权交易平台的最大优势。不过,虽然申请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但根
    2023-03-28
    173人看过
  • 怎样对新三板定向增发资金监管
    一、什么是新三板定向增发资金?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二、如何进行相关的监管?新三板定向增发资金的监管必须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第四十九条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对公众公司进行持续监管,防范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第五十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对公司股票转让、定向发行、信息披露的监管职责,有权对公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采取《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措施。第五十一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应当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发
    2023-06-02
    491人看过
  • 2024年新三板定向增发券商收费标准
    “现在业内对定增项目的收费标准并没有一定之规,毕竟从企业状况看,股转系统要比主板、创业板更复杂,加之是市场创建初期,业务模式仍在摸索。”北京某券商场外市场部人士表示。综合多家券商的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定增费用主要依据为是否由券商寻找定增对象:假如由发行人自行物色定增对象,则券商一般收取定增额1%作为顾问费用;假如由发行人委托券商筛选并确定定增对象,则一般按照定增额3%收取顾问费,超过双方约定市盈率或融资金额部分按照5%-8%收取顾问费用。
    2023-12-11
    449人看过
  • 发票管理涉及哪些问题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下列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领发票。1、提出购票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购票时,必须提出购票申请报告,在报告中载明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印章。2、提供有关证件。购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购买专用发票的,应当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提供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3、持簿购买发票。购票申请报告经有权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购票者应当领取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购簿》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领簿》,根据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到指定的国家税务机关购领发票。单位或个人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当场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等章戳。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
    2023-05-31
    70人看过
  • 新房质量问题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在顺利入住之后,若发现存在房产质量问题,购房者可参考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应条款对比分析当前房产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的那部分,并于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向开发商提出修复及损失赔偿的请求;倘若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标准而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经过严格的检验,确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的确存在严重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2024-08-22
    363人看过
  • 券商ABS涉及的增信问题有哪些
    1、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规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它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指由标的实体以外的机构创设的,为凭证持有人就标的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可交易流通的有价凭证,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实体、标的债务、名义本金、保障期限、信用事件、结算方式。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标的债务为债券或其它类似债务,标的债务的债务人为标的实体。2、基础资产的权利完善机制若拟转让的基础资产存在瑕疵(包括为基础资产未来收益提供担保的抵/质押物的资产存在未办理或不能抵质押的情形以及基础资产上存在其他权利负担),若该情形在专项计划设立前即存在,在专项计划设立后才发现,则原始权益人有义务赎回对应的基础资产,或有义务置换为合格的基础资产;若该情形在专项计划设立后才发生,则原始权益人有权利赎回或置换。3、有限范围
    2023-04-24
    64人看过
  • 高新技术鉴定审核涉及哪些问题
    1。申报明细不仅与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也与年度财务报表不同。申报明细与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即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的相关数据纳入本公司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一致,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差异。不过,申报明细与年度财务报表有所不同。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编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支出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所提供的数据能够直接反映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二是实施专项审计,无论企业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是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者专项审计与年度财务报表是否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专项审计可以按照《专项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实施审计程序。如果结合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应低于相应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性水平。在确定审计范围时,应考虑从上
    2023-05-02
    118人看过
  • 新三板转板制度时间表
    新三板转板需要满足交易所上市条件,根据现行《证券法》第五十条件,交易所上市条件包括: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上述5个条件来看,目前挂牌公司转板的的主要障碍是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均未经公开发行,若走公开发行的渠道,则与现行IPO无异,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板。这一法律障碍是转板制度一直未落地的核心原因。国务院和证监会一直力推转板制度,并通过《证券法》修订的方式解决这一法律障碍。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的法律,多为三审制。2015年4月2
    2023-04-23
    100人看过
  • 定向增发的相关问题解答
    定向增发有哪些类型?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最核心的诉求是募资,按需求分类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1、财务型定向增发,主要体现为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外资并购或引入战略投资者。2、增发与资产收购相结合,上市公司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反向收购控股股东优质资产,这将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增发行为。3、优质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并购其他公司,与现金收购相比,定向增发作为并购手段能大大减轻并购后的现金流压力如何参与定向增发?对于散户来说,要想直接参与定向增发,进入豪门游戏,必须跨过两道坎:一是资金门槛,定向增发动辄耗资数亿,即使最小的也是大几千万级别,如果资金量不够很难参与其中;二是专业性门槛,从前期项目的调研沟通,到定增的报价配资,再到投后的管理对冲,处处都需要专业化操作,这对散户来说存在较大难度。寻求间接路线主要的方式是认购定增基金,即通过参与认购专业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来达到参与定向增发的目的,专业的投资机构包括公募和私
    2023-06-09
    103人看过
  • 如何理解新三板定向发行?
    1、新三板的定向发行与股权发行的概念如何界定?定向发行的对象可以在10人以内,也可以在10-200人以内(非上市公司私募),还可以超过200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发行)。全国股转系统,将定向发行替换为股权发行,是为了区别,上市公司的股票定增概念。2、新三板定向发行的特定对象有哪些公司股东;公司的董监高、核心员工,符合投资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董监高及符合投资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计不得超过35人。3、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的特点(1)一次核准,分期发行。按需发行,小额多次;(2)挂牌前后多可发行,多次发行无间隔,发行后备案;(3)挂牌公司符合条件,小额豁免审批;(4)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5)投资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6)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7)超过35人要证监会审批。
    2023-06-09
    271人看过
  • 新三板转制中的税务问题分析
    (一)转制中的税收状况汇总(二)转制中的所得税问题1、关于自然人股东(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第198号)文中明确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国税发[1997]198号文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故该部分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并未在股票票面价值上使原股东直接受益,即并未取得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上所称的所得,因而不需纳税。(2)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
    2023-06-09
    230人看过
  • 新三板定增目标
    证券公司
    新三板定增对象:①公司股东;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③自然人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宜性管理要求的法人投资者和其他经济组织。(1)作为股权转让制度,新三板的交易功能还不发达。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成交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机会。未来,私募将成为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流方式。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私募,投资者可以提前获得筹码,享受未来流动性快速放开带来的溢价。(2)新三板私募融资规模较小,私募对象不超过35家,单笔投资金额至少10万元即可参与,不占用大量资金;(3)定向发行无锁定期新三板,定增股份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锁定风险;(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确定,避免收购价格过高风险。新三板定增的内容也被称为新三板定向发行。它是上市公司上市后定向发行股票融资,可申请一次性核准,分阶段发行。发行股票后股东不超过200人的,或者一年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20%的
    2023-05-31
    30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认购权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 更多>

    #优先认购权
    相关咨询
    • 同业竞争在新三板问题中涉及到哪些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1)调整关联方经营的业务,使关联方经营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没有竞争关系;(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控制企业的全部股份;(3)上市公司通过转让关联方股权、收购关联方经营资产和业务等方式,消除与关联方的横向竞争关系;(4)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辞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重要职务,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 发展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涉及哪些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1、区域性集体合同是不适合在大范围大区域内推行的,由于企业性质差异、各行业劳动者需求不同等原因,在一个较大区域内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往往比较困难,即使签订集体合同也往往因为缺少针对性而难以实施。 2、区域性集体合同的优势在于,在基层(镇、村、街道)较小的区域内,基层工会能够较好地发挥熟悉当地企业和劳动者的优势,就当地某些特殊情况、特殊需要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 新三板挂牌公司改制涉及哪些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19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自然人可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但必须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新三板交易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新三板交易制度:一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二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 增资扩股会涉及哪些方面的税收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6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以未分配利润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于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资本金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法人股东无需纳税)。用于增加的未分配利润应扣除截至转载时间的应纳税额,因为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或者缴纳日期晚于增资扩股时,需要先扣除相应的税款;国税发【1997】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