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什么情况下变成遗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2:21:23 418 人看过

保险金分为两种情况:即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和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二者在继承关系中有着显著差异。

(1)公民在保险单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将取得保险赔偿金。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赠予,属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它不是投保人的遗产,它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用来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

(2)如果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理赔所得的保险金就成为投保人的遗产,可依法由投保人的继承人继承。

一、意外险受益人的范围有哪些?

意外险第一受益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指定受益人,在购买意外险时,保险公司会让投保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可以是伴侣、亲人、朋友等。但是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必须由被保险人同意。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这个就无需争议了。

如果意外险的指定受益人没有填写,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确,就会由法定受益人继承。

法定受益人的顺序为:

第一顺序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针对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有并且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受益人优先,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保险诈骗罪的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金相关文章
  •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
    一、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不回来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二、投标保证金能退的情况《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2023-03-29
    457人看过
  • 贷款买房什么情况下会产生违约金,什么情况下会产生违约金
    买房选择的是贷款,提前还贷的时候还需要缴纳违约金吗?该交多少?现在的房贷最长是30年,但是真正周期其实没有那么长。很多情况下,购房者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时候会选择提前还贷,因为觉得支付银行利息不划算,而这时候银行就会因为你提前还款,而收取你的违约金。因为贷款的第一年,是利息最多的时候,银行会想方设法制止借款人在这个期限内提前还款,所以会尽量多收取一些利息,如果你想提前还款,那么银行将会以另外一种形式迂回的赚回来,这笔钱就是:违约金。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违约金?为了限制提前还款,有些贷款机构提出了一个概念:“实质性的提前还款”,各个贷款机构对这个概念有着不同的标准,大多指:在12个月内,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金额超过了贷款本金余额的20%,即视为实质性的提前还款。有些银行就在这个概念下,要求借款人支付提前还款的违约金。二、什么情况下会产生违约金?提前还款会产生违约金是在借贷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共同认可的条
    2023-05-05
    42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少分或不分遗产
    一、什么情况下可少分或不分遗产(一)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二)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少分1、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我国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包括: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
    2023-06-18
    362人看过
  • 遗产分配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按人数平分吗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按人数平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何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遗产份额平等分配遗产。如果继承人同意,也可以不平等分割。但在特殊情况下,生活困难、劳动能力不足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履行主要抚养义务
    2023-04-03
    121人看过
  •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一、什么情况下应该
    2023-02-24
    88人看过
  • 什么叫遗弃罪什么样情况下就定成遗弃罪
    一、什么叫遗弃罪什么样情况下就定成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婴儿的父母是以不扶养她的目的,将其遗弃在医院内,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二、父母遗弃孩子多久算是遗弃罪呢遗弃罪的构成,与父母遗弃孩子的时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遗弃的情节恶劣的,就可构成遗弃罪。该罪的主体是,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并具有抚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有能力抚养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侵害的客体则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三、遗弃罪要判多少年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06-15
    46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
    一、养老金能一次性领取吗不能,主要还是考虑到风险性,一次性发放给个人,个人自由支配,如果出现支配不当的情况,都会违背养老金设立的本质,其本质就是为了给退休职工的一项基础保障,既然是保障就一定会把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考虑在内。二.人民币贬值人民币贬值是我们都无法改变的事实,养老金一次性支付给个人就会出现这个情况,银行的利息远远低于养老金的替换率,放在自己手里也不合适,养老基金账户会通过投资等方式来抵抗通货膨胀。二、什么情况下能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1.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而且也没有将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就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2.如果他丧失了中国国籍,那么他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上两种情况都是退还个人养老账户金额
    2023-05-09
    195人看过
  • 无遗嘱的情况下怎么继承遗产
    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继承遗产时怎样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
    2023-03-26
    48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遗弃老人罪构成犯罪
    行为人存在负有对年老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的,构成遗弃罪。犯此罪的,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遗弃老人罪如何认定(一)与虐待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2、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5、犯罪侵犯的对
    2023-07-31
    11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认定成为无效遗嘱
    在下列情况下,遗嘱将被视为无效遗嘱:第一,遗嘱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是在遗嘱人受到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立的。第三,遗嘱是他人伪造的遗嘱。第四,遗嘱被他人篡改的,篡改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遗嘱无效的原因有什么1、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另外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危急情况结束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否则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失效遗嘱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2、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遗嘱同其它民事行为一样,对主体资格有一定的要求。《民法典》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作为一种民事行为,遗嘱是以立遗嘱人能进行有效
    2023-08-18
    21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强制性保险不构成第三者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的范围应严格按照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本车人员因机动车颠覆、倾斜等脱离了被保险机动车辆造成损害的,不宜视受害人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受害人请求保险公司承担限额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一、车祸交通违章保险赔吗只要不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会赔偿的。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如下:1、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
    2023-04-10
    274人看过
  • 财产保险公司拒赔发生在什么情况下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转让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2023-06-15
    36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五险一金?
    本文描述了一位中国籍合法公民与一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达成劳动合同协议,并签署了相关文件。该企业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五险一金与户口无关,不分城镇、农村、外地和本地都可以办理。1.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劳动合同协议,并签署了相关文件;2.用人单位是一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3.是中国籍合法公民;4.与户口无关,不分城镇、农村、外地和本地都可以办理五险一金。 【 五 险 一 金 缴 纳 条 件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则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养老保险方面,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医疗保险方面,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
    2023-09-08
    18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能造成承诺的变更
    因为承诺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而变更之后的承诺就会变成新的要约,就不再是承诺;而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后,承诺到达即会生效,所以若想对承诺进行变更,则应当在未到达要约人之前,而在到达之前对承诺。根据我国《民法典》,在承诺到达前,可撤回承诺。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什么是承诺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
    2023-03-11
    48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金
    词条

    保险金是指质物所有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质物毁损或灭失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保险金的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 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 更多>

    #保险金
    相关咨询
    • 保险金作为遗产的情况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6
      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
    • 遗产什么情况下归使用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7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表示,死后遗产归遗产使用者所有的,或者遗产的使用者为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遗产就可以归使用者所有。
    • 在什么情况下,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可拒付保险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4
      保险人除了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外,还具有依法拒付保险金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
    • 什么情况下失业保险金不能继续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
    • 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首先,只要原单位办理了失业保险,失业之后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的。其次,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