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享有什么样的法律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23:07 252 人看过

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分别持有a公司32.26%、35.48%和32.26%的股权。为满足增资需要,a公司于2010年8月7日召开第二次第三次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全体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自行出资或者引进新股东出资,并于2010年8月25日前完成增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a公司反对引进新股东。8月20日,a公司提议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形成会议记录。a公司表示,如果其他股东不能自己出资,可以自己出资。对于增资期限,a公司表示可以按照原时间或本次会议确定的时间出资。B公司和C公司表示,情况已经改变,目前很难确定投资时间。9月20日,a公司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a公司通过吸收合并B公司(B公司与外部公司于2005年9月成立)完成增资。

a公司请求确认两次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并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公司增资,对其他股东不能认购的增资有优先认购权。律师认为,a公司虽然按照资本多数原则通过了吸收合并决议,但决议内容侵犯了小股东的法定优先购买权,决议无效。因此,应支持a公司的请求。本案系控股股东侵害小股东优先购买权引发的纠纷。在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法律问题:一是有限公司增资时股东法定优先认购权的法律保护。《股东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的意义在于尽可能地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基础,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保持公司内部原有的平衡和稳定,以保护公司利益。如果允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持股比例认购股东不能认购的出资,则实质上股东将股东不能按持股比例认购的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是股东。但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公司增资时,股东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对于其他股东不能认购的部分,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相比,具有认购能力的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只有原股东不能认缴出资时,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才能认缴有限公司的新资本,成为有限公司的新股东。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有权根据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增资。不同意吸收新股东加入公司,有能力认购公司要求的注册资本的,A公司对B公司、C公司不能认购的增资,优先认购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第二,多数决原则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平衡。因此,在审判过程中应充分保护和尊重资本多数决原则。

本案中,为确保其在公司的控制地位,控股股东通过资本多数决原则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并通过吸收合并公司的方式达到增资目的,同时,小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徒劳的。股东的这种优先认购权是以自己对公司的出资为基础,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它属于股东自利权的范畴,是股东未经自己同意而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当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侵害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时,股东可以寻求适当的法律救济。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不滥用权利的规定,可以作为滥用资本多数决时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小股东优先认缴权的法律保护探讨
    小股东优先认缴权享有的法律保护:一、有限公司在公司增资时股东法定优先认缴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二、资本多数决原则与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平衡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何保护小股东的优先认缴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发行新股增资时,若对股东优先认缴权造成侵害,公司股东可以通过非诉和诉讼两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1、非诉讼方式,是指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请求公司停止发行新股或要求行使优先认缴权,若公司同意停止发行新股或同意股东认缴新增股份的,那么股东的合法权益就得到了维护。2、诉讼方式,当股东会做出的股东会决议,因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时,此决议是无效的
    2023-07-03
    266人看过
  •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理论基础
    一、公司法人人格的公平价值目标法律的公平价值与效益价值在理念上应该是不分主次、不分轻重、不分先后的。法运行于社会的理想状态便是公平与效益的最佳平衡。但是现实中却是公平与效益发生冲突,进行价值选择不是选择一个,放弃另一个,而是在兼顾两者的前提下,既使公平成为保障效益最大化而又能保证社会结构稳定在最低极限上的公平,效益成为社会所能承载范围内保证社会财富的再生产达到最高极限的效益。实践中,控制股东把持董事、监事会成员选举实际剥夺了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尤其是控制股东滥用表决权从事关联交易的行为更直接侵犯了中小股东资产收益权,最终损害其财产利益,这不但对中小股东不公平,而且从投入产出比来说是缺乏效益的。保障中小股东的权利和效益,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控制股东的直接效益,但却保证了整体长远的效益,并且不但直接使中小股东的公平得以实现,而且间接上促进了控制股东的公平的实现。所以,加强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有助于法
    2023-06-28
    162人看过
  • 非控股小股东怎么保护
    一、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的表决救济)累积投票权是指股东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当选的董事和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亦可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决定当选董事和监事。世界各国对累积投票制度只局限于董事选举、还是董-监合并,进行累积投票选举有不同的主张。笔者认为,董-监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合并选举比较恰当,如果不给小股东以制度救济,小股东就会丧失出任监事的机会。我国应在公司法中增加相关内容。二、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所谓表决权排除制度,是指股东对于大会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致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虞时,该股东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亦不得由他人代理行使,亦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事表决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大股东在多个公司持有股份的
    2023-03-05
    197人看过
  • 对持少数股份股东有什么法律保护,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持少数股份股东有以下法律保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
    2024-05-08
    219人看过
  • 怎样使小股东做到更好的保护股东的利益?
    小股东保护自己利益的方法如下:一、小股东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也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如果小股东遇到阻挠,可以在法定程序后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二、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公司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三、股东有权分配股利。当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时,小股东可以要求按照自己的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四、小股东行使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提起收购股份的诉讼:(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
    2023-08-18
    245人看过
  • 公司“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案件基本情况:1996年,王先生、刘先生等三人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成立后,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先生作为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的设计和谈判。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开始盈利,作为股东以3万元的出资额,王先生始终不知道此事。自从新股东进入公司以来,王先生被剥夺了作为股东的所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按时查阅公司财务账册的权利也已丧失。此外,经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系王先生签名伪造,该公司还私刻工商局印章,以此制作假章程欺骗工商局和股东。上述种种事实都清楚地表明,公司严重侵犯了王某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合法权益遭受了巨大损失。案例分析:为保护其在公司的合法权益,原告将公司及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长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然而,到目前为止,它遇到了许多障碍。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首先,《公司法》对公司侵害股东合法权益应承担何种责任
    2023-05-07
    382人看过
  • 小股东有哪些方法可以保护自己的股权?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召集股东大会,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或者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或者主持;2、股东提案制度。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3、累积投票制度。目的是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操纵董事和监事的选举,纠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的弊端;4、加强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5、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股东可以退出;6、
    2023-07-02
    231人看过
  • 怎样维护小股东的权益?
    维护小股东的权益的方法:一规范关联交易;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三加强大股东履行诚信义务;四维护小股东的权益的其他方法。一、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是什么1、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遵循先改制、后上市的原则,并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2、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分离其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上市公司。3、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主业服务的存续企业或机构可以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改组为专业化公司,并根据商业原则与上市公司签订有关协议。从事其他业务的存续企业应增强其独立发展的能力。无继续经营能力的存续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实施破产等途径退出市场。企业重组时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分离其社会职能及分流富余人员,不保留存续企业。4、控股股东应支持上市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
    2023-03-23
    498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机制来维护小股东的权益?
    小股东也可以行使知情权,查阅公司章程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小股东拥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权利;公司的董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起诉;小股东也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等。建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实效机制的几点思考1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统一的劳动就业管理与就业服务实际上,户籍本身的基本职能只有两个:一是证明公民的身份,以便于公民参与社会活动;二是为国家行政管理奠定基础,提供人口数据。但是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赋予了户籍太多的东西,使其承载了不可承受之重。因此,我国户籍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剥离这些不相关的东西,恢复户籍的基本职能,只要是我国的公民就可以在任何
    2023-07-11
    169人看过
  • 国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的基本实践
    根据《公司法》中的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的权益是平等的,小股东根据所持股份也享有与大股东相同的权利,包括自利权和共同利益权。然而,在公司的实际经营中,由于中小股东较为分散,持股较少,对公司经营决策影响不大,其股东权益往往更容易受到侵害。大股东可以对公司机关施加控制影响,大股东往往同时是公司机关的核心成员。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大股东、公司机关甚至中介机构可能相互勾结,进行内幕交易、关联交易、虚假披露信息等侵害公司或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可以利用公司资源保护自己因此,中小股东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一般来说,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大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与其所持股份成正比。他们持有的股份越多,投票权就越大。这样,大股东就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将自己的意志提升到公司的意志上来,这可能损害公司或小股东基于自身利益的利益。二是来自公司董事、
    2023-05-02
    227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少数股东权有什么法律上的保护
    关于少数股东权在法律上的保护如下: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隐名股东是否受现行公司法保护隐名股东是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据投资协议或合营协议的约定,借用他人名义共同设立公司,但被借用人实际并不出资,完全靠实际出资人的出资完成验资和登记,在工商机关没有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据协议约定,隐名股东有的参与公司的管理、资产受益和有权选择经营者,有的某些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目前,我国公司还存在很多隐名投资,尤其以台湾、香港等境外投资者在国内设立的公司居多。在对待境外隐名投资人的处理时,只要境外投资人能证明自己是实际投资人(如投资协议或会议纪要、投资凭证等),从诚实信用和鼓励保护外商投资的角度出发,我国司法实践中仍尽可能保护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确认其在
    2023-07-29
    154人看过
  • 公司分立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有什么途径
    一、公司分立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有什么途径公司分立小股东可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公司分立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还需要分割公司财产。同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有什么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权利分红权,只要有实际出资便享有分红权,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而不是认缴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时不需要验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
    2024-01-25
    353人看过
  • 法律对股东权益保护是怎样规定的
    一、指标保护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内外部监督体系,促进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同样的收益权、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规范董事会对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忠实义务”,推动公司管理层履行对小股东的“信托责任”,保障上市公司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设立原则是:1、方向上,重社会化实施,轻理论化研究;2、内容上,力求简单,使小股东容易理解和实施监督,使大股东和董事会容易对照和改善;3、操作上,执行中评价所需资料获取方便,从定期披露的信息中可全部获取。问题指标问题的答案有:“是”与“否”,原则上回答“是”的百分率即为该项指标的得分。之后乘以上一级指标的权重,最后得出该问题指标在总分中的具体得分。二、法律保护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纷呈,由于投资者、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识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导致股东之间纠纷频繁,为了使股东纠纷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解决,从而使公司正常运营,股东权
    2023-04-14
    134人看过
  •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的范围是什么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律师补充:只有现任股东有股东知情权,可以要求查阅或复制相关文件,失去股东资格的前股东无权要求查阅或复制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各种文件。关于是否有股东身份的判断,可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证明书以及实际出资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股东在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时,通过转让股权等确定丧失股东身份的,原则上无权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除非股东“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
    2023-05-06
    11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小股东? 受到什么法律保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法律对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如下: 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 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 五、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 六、股东可以
    • 有哪些法律规定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9
      1、股东的权益依法受保护,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
    • 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股东享有的知情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9
      答: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知情权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享有和行使知情权是股东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股东重大决策权、收益权等其他核心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股东享有的知情权应当收法律保护。依照《中
    • 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有哪些保护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08
      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有如下保护制度: 1、要求大股东严格遵循诚实信用义务的制度; 2、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决议撤销权、解散请求权、损害赔偿权等方面的制度; 3、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的其他保护制度。
    • 中小股东怎样才算享有股东权益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5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