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协商解决。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一、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才好
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辞职了工资不结清如何处理
辞职了工资不结清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如果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认定超过六个月,还能不能起诉
工伤认定超过6个月不能直接起诉。在索取工伤赔偿之前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认定的结果有的时候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对于工伤认定超过了六个月其实也是可以推翻认定结果的,准确的来说是需要做再次鉴定,并且本人需要重新过一遍工伤鉴定的程序。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鉴定与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490人看过
-
处理工伤纠纷注意哪些问题
436人看过
-
苏州拆迁出现纠纷怎么办?
255人看过
-
处理工伤纠纷应该走哪些程序
465人看过
-
在苏州拆迁纠纷律师收费方式有哪些
7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282人看过
调解委员会是指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机构。调解委员会通常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组织调解和协商过程,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争议。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协助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 更多>
-
苏州劳动纠纷怎么处理流程都有哪些啊?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
-
苏州员工工伤调岗纠纷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无论什么情形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只因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不同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
-
杭州哪些律师可以处理工伤纠纷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5发生事故后,杭州处理工伤纠纷的律师需要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
-
工伤怎么处理?存在的法律纠纷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30发生工伤纠纷的,此时是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协商不成的,此时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在必要的时候,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无论运用何种方式,都是需要及时的处理工伤事故的纠纷的。
-
苏州地区工伤纠纷怎么算,有没有法律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1法律分析 苏州地区工伤纠纷赔偿的计算是: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公出差伙食补助×人数×天数×70%;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原工资福利待遇;生活护理费=月平均工资×50%/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