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与合并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8 03:23:50 299 人看过

关于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和合并时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关键差异,我们做出以下详细分析:

首先,收购与合并的行为主体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合并的过程中,主要参与者为进行合并的多个独立实体,即各个参与合并的公司。

另一方面,股权收购则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直接涉及到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调整。

其次,两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亦有所不同。

在公司合并的过程中,被合并的公司将会解散,失去自身法人资格并融入合并后的公司实体之中;

而在此基础上,股权收购会导致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但目标公司本身并不受到影响,仍将保持其原有的法律地位。

最后,从法律性质角度来看,二者存在显著区别。

公司合并必需由合作双方订立合并协议,这是基于平等对话,资源共享的原则达成的共识;

在这个过程中,合并后的公司与被合并公司之间应达到良好的协同效应。

然而在股权收购的案例中,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密切程度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无论是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或是超过50%的股份以期控制整个企业,都可能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有效掌控,从而构成在控股权之下的“合资经营”模式。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并与并入的区别有哪些
    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入是指把个人或一个团体归入较大的单位或团体中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024-05-01
    261人看过
  •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有哪些主要区别?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主要区别:1.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1-50人,之前不允许一人公司,要两人以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3.募集资金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4.组织结构有所区别,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
    2023-03-08
    92人看过
  • 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的区别是什么呢并购公司合并的好处是什么?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收购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承担债务式兼并;2.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式兼并;4.控股式兼并。并购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公司合并的好处有以下几点: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
    2024-05-10
    233人看过
  • 公司并购有哪些主要步骤
    公司进行并购时首先要召开股东会议,由全体股东就并购进行表决,通过的就开展并购活动,并且通知债权人、债务人,与并购公司签订并购协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3-06-13
    66人看过
  • 哪些上市公司正在进行收购和并购?
    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1]上市公司收购在各国证券法中的含义各不相同,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即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购买该公司的有表决权证券的行为;广义的上市公司收购,除要约收购以外,还包括协议收购,即收购方通过与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达成收购协议的方式进行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要求是哪些(1)净利润:主板上市要求3年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2年盈利,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2)营业收入:主板上市要求3年累计超过3亿元。创业板(
    2023-07-04
    492人看过
  • 公司兼并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公司并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公司兼并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①合并各方当事人。既包括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并合同、参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还包括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合并合同中要写明这些公司的名称及住所等。②合并的方式。合同中合并的方式,应当是按法律形态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形式,即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③合并的对价。合并对价即合并中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为取得消失公司财产而支付的对价。合并对价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股票和现金形式。④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是决定合并价格的基本要素,对合并价格的科学确定,对合并是否成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合同中应对此做出明确的记载。⑤职工安置办法。由于合并中存续公司的职工利益受到合并影响的程度要小得多,所以职工安置办法条款只适用因合并而消失的公司。2、合并合同还应包括下列条款:①合并后的公司章程。在股票对价形式的吸收合并中
    2023-06-09
    480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主要形式
    1.直接并购模式(1)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由于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有限,即使全部收购也很难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并购。此外,由于国有股的价格远低于流通股,且收购过程中可以得到强制要约豁免,与要约收购相比,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能够降低收购成本,缩短收购时间。尤其是在外资进入A股市场的限制没有取消之前,通过收购流通股来并购上市公司还难以实现。但是,如果外资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就可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并购。我国外资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有一段曲折的历史,其分界线是1995年。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铃汽车株式会社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与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北旅)达成协议,一次性购买北京北旅的不可流通的法人股4002万股,不包括国有法人股。这样,日商占到北京北旅总股本的25%。这次并购开创了外资直接收购中国上市公司法人股的先例。1995
    2023-02-04
    228人看过
  • 公司合并与分立的区别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之间合并,可以强化原公司的竞争能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公司的合并,至少有两个公司才能达成。公司有种类的差别,于是在公司法上就产生了对合并的公司,在种类上是否加以限制的问题,对此在立法和学说上有两种态度:公司种类非限制主义。即不仅同种类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可以合并;不同种类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也可以合并。公司种类限制主义。多数国家立法采取此态度,具体有两种不同做法:其一,限制合并前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同类之间相互合并;其二,限制合并后公司的种类,即各种公司都可以相互合并,但合并的公司,如果一方或双方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那么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因合并而新设的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才行。《公司法》对公司合并是否有种类限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
    2023-02-04
    282人看过
  • 兼并 收购的联系与区别
    兼并又可称为合并,合并通常是指以现金、证券或者其他形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者变更法人资格。因此可以得到控制这些企业的经济行为,被并购企业法人实际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然可以作为法人存在,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收购是指企业以现金债券或者股票购买另一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或者股权,以取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一、公司并购的形式有哪些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收购定价的确定办法有几种,包括市盈率模型、资产价值模型及贴现金流量法。每种办法采用的计算因素不同,是从不同角度出发的。正确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是公司收购中的重要一环,可以节约成本。二、公司
    2023-03-12
    184人看过
  • 公司合并、收购、兼并和并购的区分要点是什么?
    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的区分有以下几点: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通过签订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收购,指通过一个公司产权交易,而取得另一家公司的控制权;兼并,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承担债务式兼并;控股式兼并;吸收股份式兼并等形式;并购,指目标公司的控股权转移,各种产权进行交易的一种形式。公司并购纠纷中须区分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公司并购纠纷中须区分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公司并购纠纷中须区分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北京市恒烁律师事务所陈少先律师在公司并购纠纷中,如果是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全部资产,容易模糊合同的性质,必须对收购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作出认定,区分股权收购或是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一定方式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当其获取的股权达到一定比例时,取得对该公司控制权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在股权收购中,多以目标
    2023-07-01
    428人看过
  • 上市与不上市的区别有哪些?
    一、上市与不上市的区别有哪些?区别一:1、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二: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2、没有上市的公司则不能享有这样的福利区别三:1、公司上市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发展需要资金。而上市就是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2、而没上市的公司则不能。区别四:1、上市对大部分企业来讲,公司股票有一个流通的市场,股东可以收回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有一个退出渠道。公司的形象大为改善,知
    2023-04-13
    371人看过
  •  区分公司并购与收购的不同之处
    收购和并购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并不完全相同。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资产,从而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而并购则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的合并,旨在实现协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力。收购的经济意义在于,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吸收合并。收购和并购在概念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并不是完全相同。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资产,从而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而并购则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的合并,其目的是在产业或市场中实现协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力。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
    2023-09-11
    151人看过
  • 公司合并与重组有何区别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重组是一个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对企业来说,通过对企业自身拥有的各种要素资源的再调整和再组合,提高企业自身的运行效率,同时还实现社会资源在不同企业间的优化组合,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从法律角度看,企业为降低交易成本而构建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契约关系以法律形式体现。因此企业的重组,在实际运作中又表现为这些法律关系的调整。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企业重组,根据企业改制和资本营运总战略及企业自身特点,可采取原续型企业重组模式、合并型企业重组模式和分立型企业重组模式等。企业重组的关键在于选择合理的企业重组模式和重组方式。而合理的重组模式和重组方
    2023-04-29
    323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哪些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尚未注销的部分。我国现行法律因采取实收资本制,公司拟发行股票须全部发行完毕后,才得办理公司登记,故我国公司法排斥了公司库存股票;同时,我国仅允许公司为注销股份而购买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也属禁止之列。据此,上市公司收购所称发行在外的股票,指上市公司发行的各类股票。我国股票分类比较复杂,在接受国外证券法股票传统分类的同时,还根据我国经济及社会的特殊状况,创设了若干中国特有的股票形式,如A股股票、B股股票和H股股票,此外还有流通股股票与非流通股股票等。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所称的发行在外的股票指由上市公司发行的各种股票,不限于流通股股票。一、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
    2023-02-20
    2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吸收合并与收购区别合并的公司与合并的公司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9
      合并:所谓合并,是指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和新合并。收购:收购通常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另一家公司的一定控制权。具体来说,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分为水平收购、垂直收购和混合收购。
    • 公司收购与合并的区别有哪些?员工在被收购后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2-11
      它们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交易对象都是企业这一商品。这两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虽然它们的活动方式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企业的买卖。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在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会随着合并而消失,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股掌握了该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在收购股权及资产方面,签订合约的对象虽然是股东和公司
    • 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有哪些区别, 兼并方式与转让方式是怎么样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一、收购兼并在我国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购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为利益主体,进行主动对外扩张的行为。它与我国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概念不同。“股权转让”是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层面上完成的,而收购兼并则是在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上进行的。兼并收购是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重组方式。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上市公司
    • 公司收购与合并的区别有哪些呢以及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去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3
      1、它们的对象是共同的。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 2、这两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 3、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 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 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
    •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 合并与并购的区别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6
      合并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置合并。二、收购通常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另一家公司的一定控制权。具体来说,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和混合收购。三、兼并,情况复杂。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界定这个词,而且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混用现象。因此,关于是否是法律概念有很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