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
(1)斡旋受贿需要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介绍贿赂不要求介绍贿赂人收受了请托人财物,请托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也不限,只需受托人构成受贿罪而介绍人也才可能被定罪(情节严重);
(2)犯罪主体,前者要求是工作人员,后者为一般主体;
(3)客观方面,斡旋受贿一般是上级收了好处,利用职权要求下级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介绍贿赂则是为行贿人法律和受贿人牵线,一般是介绍人认识行贿受贿双方,而行贿受贿双方互不认识。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有利于检察机关在介绍人一方取得人证证实受贿行为。
一、斡旋受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该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其次,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却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再次,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斡旋受贿行为。即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行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首先,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这是成立斡旋受贿的前提。其次,行为人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而不是直接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第三,索取或者收受了请托人财物。第四,为请托人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
最后,斡旋受贿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执政党和政府的威信。
-
什么是斡旋受贿
172人看过
-
斡旋贿赂罪的处理
50人看过
-
斡旋贿赂未遂怎么处理
259人看过
-
斡旋受贿罪如何认定?斡旋受贿罪如何判刑?
307人看过
-
斡旋贿赂罪的犯罪数额
160人看过
-
斡旋受贿罪与一般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279人看过
-
涉嫌介绍贿赂罪被关进北京市XX,介绍贿赂与斡旋贿赂有什么区别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1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间接受贿又称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
-
求北京市XX的介绍贿赂罪和斡旋受贿罪的主要区分。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1介绍贿赂与斡旋的区别: 1、主体不同:斡旋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是任何公民。 2、斡旋受贿需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且要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才能构成。另,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
-
北京市XX的斡旋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如何区分?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1介绍贿赂与斡旋的区别: 1、主体不同:斡旋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是任何公民。 2、斡旋受贿需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且要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才能构成。另,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
-
斡旋受贿罪与北京市XX的介绍贿赂罪有啥不同?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1二罪都属于贿赂犯罪的范畴,但斡旋属于受贿罪的一种,是与者的中间人,偏于行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
-
北京市XX介绍贿赂与斡旋受贿罪的不同点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2介绍贿赂本质上是贿赂犯罪的一种,而斡旋是受贿犯罪的一种,介绍贿赂有自己的法定罪名,斡旋受贿是一种行为表现,以受贿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