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管制是怎么执行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9:10:16 402 人看过

一、管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管制的对象

刑法典对于管制的对象未作明确限制,只要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规定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属于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以不予关押为宜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管制,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

2、不予关押

不予关押,也即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这体现了管制刑的开放性特征,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固有的弊端。

3、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

这是管制区别于免予刑罚处罚之关键。根据刑法典第39条之规定,限制自由的内容是:(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但是,对犯罪人的劳动报酬不得进行限制,即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4、具有一定期限

管制有一定的期限,不得对犯罪人进行无限期的管制。根据刑法典第38条、69条、第41条之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依据第40条之规定,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5、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管制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管制是一种开放性的刑罚方法,故也离不开群众的监督。事实上,刑法典第39条所规定的“服从监督”,也即是服从群众的监督。这充分体现出管制是我国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实践经验的创造性产物。

二、管制是怎么执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县或县级市的公安局以及大中城市所辖区、县的公安分局。

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公安特派员以及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依靠治安保卫委员会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管制犯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起始日期,同时宣布管制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4条,这些规定包括: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事实上,管制虽然是五种刑罚种类中最轻的一种,它不用在监狱里执行,但是这并不能掩盖它属于刑罚的本质,受过刑罚会严重影响您的生活、工作,会在您的人生中留下灰暗的一笔。因此,建议您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看能否免于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管制刑的内容有什么管制的类型有哪些
    管制有下列内容:1、适用范围。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2、期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分为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两类。一、管制的时间最长是多久管制的时间最长时间是两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二、管制有案底吗管制是存在案底的,管制本质上是一种开放性刑罚种类,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管制始终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且必须认识的是犯罪记录一般存
    2023-06-24
    146人看过
  • 管制是什么?其内容有哪些?
    刑罚中的管制,不会对罪犯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监管制度是什么意思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的监管。《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
    2023-07-28
    226人看过
  •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主要为该规则制定依据。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创业投资业的通行做法。2、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词语定义及说明A所谓项目投资,包括以各种方式进行的长期项目投资和短期项目投资,的股权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的项目投资。所谓长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1年以上,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资源类)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VC企业,在设定的持股时间内采取多种变现方式撤出投资并获得增值的投资行为。普通股,优先股等都属于该投资方式。所谓短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1年以内,以国债现货及国债回购、新股认购或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参与短期资金拆借、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可转股债投资、新股配售等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运作的投资行为。(尽可能少进行短期投资)B管理公司之股权投资事业部(以下简称“股权投资事业部”)进
    2023-03-31
    118人看过
  • 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是什么
    管制的执行: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禁止令,是指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犯罪情况,确有必要在判决书中作出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或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接触特定人的强制性约束措施,是一种非刑罚处罚措施。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
    2023-06-11
    51人看过
  • 管制的执行需要注意什么
    管制的具体执行如下:1、管制的期限为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3、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吗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2023-08-09
    327人看过
  • 什么是管理控制系统及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1)会计主管。日常工作内容有:①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主持制定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和实施办法,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并领导、督促会计人员贯彻执行;②参与经营决策,主持制定和考核财务计划或预算;③经常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工作;④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考核会计人员的能力,合理调配会计人员的工作。(2)稽核。日常工作内容有:①审查财务收支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②复核凭证账表。复核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对于记帐凭证,还要复核其记帐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对帐簿记录要进行抽查,看其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使用计算机录入,要将计算机中的数据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
    2023-06-12
    196人看过
  • 刑法中的管制是什么,管制刑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一)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二)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三)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一、管制有什么内容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
    2023-06-21
    469人看过
  • 管制和拘役的执行主体是谁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一、管制与拘役执行方式是否相同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1、法律定义不同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2-21
    311人看过
  • 管制限制自由的内容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一、管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法律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社区矫正组织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二、拘役管制就是能有期徒刑吗拘役管制不属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都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主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
    2023-03-10
    248人看过
  • 管制的刑期是多久,管制刑罚怎样执行
    管制的刑期是多久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管制作为轻刑的特点,又不失作为刑罚的必要惩罚作用。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管制刑罚怎样执行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根据《刑法》第34条,这些规定包括:(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管制具
    2023-06-11
    210人看过
  • 办事处管理制度内容是什么
    办事处管理制度1、根据总部的年度营销方案,承担总部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并组织销售人员的工作分配。2、根据总部下达的任务指标,可按要求报人员需求计划,经总部审批后由办事处组织、招聘、培训所需要的销售代表。3、办事处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4、办事处代表总部负责与当地客户的联系协调和销售业务的往来。5、办事处对所辖区域总部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处理客户和消费者的投诉。6、办事处主动提出促进当地市场销量的促销方案,在总部的指导下做好产品宣传、企业形象宣传及提升品牌宣传活动。7、办事处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8、办事处行使对总部在当地的财产的保护管理权,确保总部的财产安全。9、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及同行业竞争品牌的营销动态,并负责当地销售渠道的管理工作。10、根据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和负责资金回笼、费用结算工作
    2023-06-13
    180人看过
  •  管制名词的内涵是什么?
    管制是一种刑罚形式,意味着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管制是一种刑罚形式,意味着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管制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根据提供的标题,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道关于管制期限的法律问题。管制是一种刑罚,它的期限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同时,如果一个人犯有数罪,那么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管
    2023-08-19
    120人看过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强制执行有两种类型:(一)是直接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这种情况只适用于特定林业行政案件。(二)是间接强制执行。包括:(1)执行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代履行。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3)特别指出,对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处罚,并无任何条款规定应由或者可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履行。(4)除直接强制执行外,所有间接强制执行的最终执行,仍然依赖于人民法院。即无论是执行罚所加处的罚款,还是代履行的费用,都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非当事人自觉缴纳。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什么?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
    2023-04-11
    330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管制都是怎么执行的
    《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管制期限,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应把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防止漏管失控。在监管工作中,要依靠群众对罪犯逐个建立监督考察小组,依法对罪犯进行经常性的认罪服法教育和监督考察。定期组织群众对被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评议。对于出现迁居、死亡等变动情况,应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机关。应当减刑的,由公安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受
    2023-06-11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管制的主要规定有什么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02
      管制的主要内容有: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 什么是管制刑?管制刑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0
      管制刑有什么特征如下: (一)是我国刑罚中的一种主刑 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了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所谓主刑,“又称基本刑、本刑或单独刑,是指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⑶我国刑罚中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主刑的特点是能单独适用,但不能附加适用;对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种主刑,而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⑷我国刑罚中的附加
    • 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
    •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谁,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7
      管制也是一种强制措施,只是与其他刑罚相比较轻而已。根据《刑罚》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同时,当事人在接到管制判决后,应该依法
    • 竞业限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