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可以继承吗什么是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1:25:12 451 人看过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指对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享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一、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有居住权吗

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在一般情形下并不享有居住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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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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