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支付版权所有人的演出费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02:34 120 人看过

1、公益演出是否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公益演出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公益演出是将演出所得全部捐赠给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事业或者其他需要资金的场所。对于公益性演出,表演者虽然没有获得报酬,但观众仍然需要支付,因此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表演者表演著作权人的作品,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不能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不得向社会收费;必须是表演者没有得到报酬;只能使用已出版的作品。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将其归为自由履行。否则,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要求支付第二,是否可以通过购买作品获得著作权,著作权可以分为登记和自动取得(1)登记制度。登记取得又称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登记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登记取得原则又称“形式主义”

(2)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因创作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这种获取版权的方法被称为“形式主义”和“自动保护主义”。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发表与否,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自作品创作之日起产生,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首次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以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为准。可见,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对于国内主体而言,更倾向于自动取得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版权相关文章
  • 我必须支付合同终止的费用吗
    尽管上述案件很简单,但它涉及到对《劳动法》第31条的理解,即“工人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第31条是授权条款还是义务条款;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工人行使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是否受到限制?工人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应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评估与分析:本质上,工人有权提前30天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其他协议,工人的这一权利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终止合同的法律责任,例如,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这属于对劳动者权利的惩罚。法律没有限制和禁止它,因此它是合法和有效的。因此,只有在劳动合同规定提前解除合同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劳动者才会根据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在一些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认为,只要员工未履行约定的合同期或服务期而辞职,即构成违约,应按照劳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劳
    2023-05-07
    469人看过
  • 你必须为合同赔偿支付税款吗
    违约赔偿是民事赔偿的主要形式。在赔偿范围内,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当事人的间接损失。《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出售房地产时,因受让人违约而从受让人取得的补偿收入,应当按照受让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买受人因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依法计入增值税销售额。由于卖方在购销过程中违约而支付给买方的违约金,当然,由于买方没有销售行为,因此无需支付销项税;而且,违约金不是出卖人给予买受人的价格折扣,不影响买卖标的物的价格和数量。因此,无需转出进项税。流转税是根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应税服务、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出售房地产将非价格费用纳入税收范围的目的是防止纳税人通过增加非价格费用来减少正常收入,从而降低流转税的税基。因此,税法规定,当事人因销售货物、提供增值应税服务、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
    2023-05-07
    256人看过
  • 报警费用是否必须支付?
    报警不需要钱。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均不收费。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在于履行法定职能,是与职权相对应的职责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收费,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检察院举报。报警人一定要做笔录吗报警后是否要做笔录,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报警后,立案了才展开调查,固定证据(如给当事人做笔录);还有可能报案后,派出所不能马上判断是否构得上立案条件,也可能会作初步调查,做笔录。报案后,派出所判断肯定是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会受理,也就不会做笔录了。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2023-07-04
    418人看过
  • 高温费是否为必须支付的费用?
    夏季发放高温费是硬性的规定,但属于岗位津贴,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杭州市退休人员高温费是多少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
    2023-07-06
    99人看过
  • 个人是否必须支付土地使用费
    依法批准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构或者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按照土地使用合同确定的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等级,收取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自批准之日起五年内保持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自批准之日起,按照公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半年收取,年底结算。第一个日历年,土地使用半年以上的,按半年计算征收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半年以下的,免征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招标转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人的报价条件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报价为转让金额;拍卖转让的,以最高竞买人的报价为转让金额金额;协议转让的,转让金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企业难
    2023-05-02
    312人看过
  • 你必须有试用期吗
    你必须有试用期吗?否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一词表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是必要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同意,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双方协商同意试用期,就必须遵守试用期的规定。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应执行以下六条规定:(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两年的,试用期按合同期限确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不足6个月(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两年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计入劳动合同之外,即劳动合同仅在试用期满后签订(5)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重新就业后更换岗
    2023-05-07
    287人看过
  • 买家必须支付的费用是多少
    1、税收。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按1.5%征收。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合同按1%收取。每个城市的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房屋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买受人与销售单位应当签订维修基金支付协议,买受人按照购买价款的2%-3%的比例向销售单位支付维修基金。销售单位代表全体业主收取的维修贱金属属于共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三。房屋产权登记费:部分开发商只在办证时收取,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除上述确定的税费外,开发商还可以向购房者收取面积差价、装修变更费、车位费等,物业费通常包括: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电周转金或押金、停车费等,装修费包括:装修押金(可退还)、装修管理费、垃圾收集费等
    2023-05-02
    104人看过
  • 你必须支付土地转让费才能转让土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数额一般按土地交易价值的40%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以出让或者其他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建设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方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本法施行以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的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第一个是估价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第二是确定转让价格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根据产业政策等
    2023-05-31
    106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人为什么必须支付出让金?
    本文介绍了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强调土地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来收取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体现了国家所有权经济的特征。同时,文章指出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于实现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形成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最后,文章强调了法律、行政法规对不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法和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来收取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这体现了国家所有权经济的特征。支付出让金等费用不仅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义务,也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转让费等费用的本质应归国家所有。这个本质是由我国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决定的。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收取出让金等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2023-11-14
    57人看过
  • 出租人是否必须具有所有权
    一、出租人是否必须具有所有权当然需要具备所有权,因为如果没有所有权的话,是可能不具备效力的。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签约主体不合格。当出租人或承租人不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主体构成要件,即主体不适格时,则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自然人,或法人超出其权利范围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内容不合法。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3)客体不合格。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应当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不允许出租: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
    2023-05-06
    322人看过
  • 必须支付抚养费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必须支付抚养费的条件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1.父母离婚,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未成年或者是子女已经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几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如下: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
    2023-09-29
    168人看过
  • 取暖费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费用么
    供暖费、供暖补助等指的就是供暖补贴。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对于私营、民办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取暖补贴,我国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自己决定。一、不计入社保基数的项目1.探亲路费2.冬季取暖补贴3.防暑降温费4.独生子女补贴5.工作服洗补费6.托儿补助7.独生子女费8.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9.职工生活困难补助10.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11.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12.出差补助13.误餐补助14.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15.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16.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17.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8.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19.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
    2023-02-21
    476人看过
  •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必须支付吗
    一、用人单位代通知金必须支付吗不是必须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
    2023-04-29
    167人看过
  • 支付版权使用费的会计核算
    支付版权使用费记什么科目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税法相关规定技术转让费。指企业按照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给非专利技术所有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文件的规定: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
    2023-06-08
    191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版权
    词条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版权与著作权是同一概念,版权可以自动取得,也可以登记取得,是作者对自己的著作享有的法定权利。 版权有效期是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 更多>

    #版权
    相关咨询
    • 出版合同必须要有出版费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7
      出版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出版物凝结着人类的思想和智慧,集聚了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经验与成果,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出版的历史是人类文明的历史。出版业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出版对于社会的推动作用,归根结底在于出版物积累了人类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先进的思想,并且加以扩大传播。人们一经掌握科学技术知识和进步思想,就能使生产力得到提高,推动
    • 票据所记载的金额必须由出票人自行支付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1
      票据付款,是指付款人或承兑人在票据到期时,对持票人所进行的票据金额的支付。出票人不一定是付款人或承兑人,要看票据的记载。请问你现在是否遇到了票据付款的问题如果你需要更多的帮助,欢迎来电咨询,好的维护你的利益。
    • 有赡养费必须支付的情形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通常来说,发了上没有明文规定,何时开始给父母赡养费。但是,如果当事人告上法庭,法庭会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判断。 一,丧失劳动能力 二,生活无保障 三,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 债权人必须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3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借贷双方是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 2、所谓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
    • 抚养费是必须得向情人支付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30
      对于情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与情人有非婚生子女的,需要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