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有,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法院不予支持;高利贷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以及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高利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高利贷作为民间借贷,是法律禁止和法律不予保护的。许多人认为借了高利贷就可以不用还。其实并不是这样,高利贷分为违法和合法的部分。
民间借贷中,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此,高利贷的本金及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是需要还的。
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予偿还。
二、借款利息超过多少算是高利贷
借款利息超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三、高利贷的认定标准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
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高利贷信用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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