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09:01:46 105 人看过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在雇员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受到伤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而引起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雇员受害赔偿纠纷规定在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项下,由于我国的特殊侵权赔偿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作为规定在其项下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也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既然雇员受害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雇员受害时,应向雇主要求赔偿。

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自己的损害有过失,则依据规定,让第三人或雇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或者其雇员故意造成的,雇主则可依法免责。

一、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雇佣关系的区分标准

(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办公大楼,与车主李某有口头协议,由李某为其运送沙石。李某雇佣司机黄某为该公司运送沙石。在公路运输过程中,黄某驾车违章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内人员伤亡惨重。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从主体来看,本案中李某和黄某均系自然人,属个人雇佣,黄某和李某之间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系用人单位的成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下从事工作。例如,赵某经某企业负责人孙某介绍,被招聘为锅炉工工作至今,但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某天工作时,由于锅炉出现故障造成赵某大拇指缺失。赵某认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自己一直在锅炉岗位上工作至今,有企业负责人孙某出具的证明,这足以证明与企业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要求给付工伤赔偿。企业认为,赵某不是其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负责人孙某所出具的证明,只能证明被告当时受伤的情况,而不能证实被告是单位的工作人员。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赵某被被告方招用为临时工,在被告方从事锅炉工作,被告方给付原告一定的报酬,判决原、被告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同时支持了赵某要求被告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诉讼请求。本案是关于用人单位雇佣临时工的一个案例,法院最终按照劳动关系来处理是合理的。因为原告虽然不是被告单位的正式员工,但在被告处定期领取报酬,与被告形成了人身隶属关系,也当然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支配,但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动者通常不具有约束力,劳动者不需要遵从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奖惩管理、晋升管理、工资晋级管理等,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两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雇员受伤损害赔偿标准(雇佣关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受伤损害赔偿(雇佣关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余伟安律师咨询电话:15891701615,QQ:464932438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
    2023-06-08
    408人看过
  •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民法典民间借贷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有多久劳动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
    2023-04-01
    440人看过
  • 雇佣关系要如何损害赔偿
    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具体赔偿规定如下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3-06-13
    4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  雇佣关系雇主责任
    (一)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受害方:1、报交警,确定事故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2、调取住院病历,做伤残鉴定,确定损失;3、确定车辆保险投保情况,确定保险公司;4、收集相关证据,提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诉讼;5、交通事故处理比较专业,委托律师代理。(二)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肇事方:1、事故后报交警,报保险公司;2、确定事故责任后,积极跟受害方联系,协商;3、诉讼过程中积极答辩,委托律师,制定应诉方案。一、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在交通事故中申请使用代位赔偿有前提,就是您的车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代位追偿的申请。另外代位追偿只适用于车损险,不包括人身伤亡。因此只要您投保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不是自己单方责任的话,以下情形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代位追偿:(1)对方车辆无保险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的车是新车还没有来得及上任何保险,或者保险到期未续交等情况,导致对方车辆是无
    2023-03-07
    482人看过
  •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18
    40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雇佣关系与加工承揽关系的辨析
    武某家中需安装两套太阳能热水器,武某找到王某洽谈安装事宜,双方口头约定:一、热水器设备由武某从王某推荐的某品牌经销处自行购买,该经销处负责配送;二、王某设备配送后三天内上门安装,安装费用为500元,安装调试完毕结清。2010年3月10日,王某带上自己的工具上门安装。安装过程中王某站在折梯上打孔,施工时折梯滑动,王某梯上坠落下来,又被太阳能蓄水桶砸伤,致左腿骨骨折。王某共住院47天,花费医疗费3.2万元。后经鉴定李某伤情构成9级伤残。王某向武某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不同意见本案在审理中对案件的法律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武某和王某之间是雇佣关系,王某受武某雇佣为其安装热水器,提供劳务,武某按约定向王某支付劳动报酬,武某与王某之间属于雇佣关系。王某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武某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与武某之间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王某按照武某的要
    2023-06-08
    310人看过
  • 雇佣关系被雇佣人死亡
    法律综合知识
    雇佣关系中的人员意外死亡的赔偿准则如下:首先,当雇员为个体户所聘请时,双方形成的雇佣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无法按工伤员工看待。在此情况下,则应遵循法律原则,依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即便是死者具备城镇户口身份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亦未领取过养老金,若是在48小时内因疾病骤然离世,或是经过急救无效的状况下身亡,通常都将被归类为工伤事件,并依照国家制定的工伤赔偿准则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4-05-06
    147人看过
  • 雇佣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吗?
    一、案例:徐某到一家工厂打工,因其违反操作规程左臂被机器轧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毁损伤并进行了截肢术,工厂支付了徐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5万元。事故发生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订立的《职工伤残补助协议书》中约定:徐某为工伤,工厂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给予徐某伤残补助费、护理费和后续医药费总计4.5万元,协议为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终结协议,工厂今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签订后不久,工厂按约备齐了补偿款,但徐某随之反悔,认为协议的赔偿数额偏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上述协议。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徐某的诉讼请求。二、点评:1、劳动者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了两套赔偿标准,即在劳动关系中适用工伤赔偿标准,在雇佣关系中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按工伤标准计算的理赔额明显要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03-22
    352人看过
  •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立案
    一、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立案1.双方雇佣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人身损害是因完成雇佣工作的过程中遭受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二、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多久判决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案件审理的话,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进行审结;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所审理的案件,应当是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审结。如果出现特殊的情况需要延长的话,那么需要由本院的院长进行批准,就可以延长六个月的时间;如果还需要再延长的,就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2023-12-28
    208人看过
  • 受害方责任:劳动关系与雇佣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者责任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具体的。用人单位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工作年龄、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比较广,可以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在主体上具有特殊性,用人主体必须具备用人资格,用人单位是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只有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才能适用该法。这里就必须明确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关于二者的定义,目前有许多的版本。通俗的说,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都是一方提供劳动服务,一方支付报酬,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bai利人可
    2023-07-01
    46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雇佣伤害)
    甲方:黄**乙方:刘**××××年××月××日,乙方在雇主甲方承包的××市一工地内受伤,导致其左足跖跗关节脱位,左足跖跗关节诸骨多发骨折的后果,现经×××律师的调解,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1、赔偿金额:乙方住院期间,医疗费及二次手术费已由甲方支付,并由甲方家属护理乙方。现甲方向乙方支付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2、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的权利。3、付款期限:于该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4、甲方按本协议赔付过乙方后,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损害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5、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
    2023-06-08
    252人看过
  •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雇工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
    民法典中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这里明确规定了,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使自己受到伤害的,适用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告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不承担责任。本案中,被告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对提供劳务的原告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被告未能提供适合擦拭墙壁高处污垢的劳动工具,致使原告站在凳子上擦拭墙壁高处污垢,产生安全隐患,被告负有重大过失。原告张某也存在过失,应该预见到站在凳子上有一定危险,但是毕竟是在室内,而且使用的是家庭内平常使用的凳子,只有几十公分高度,故原告的过错只是一般过错不是重大过错,所以不能减轻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一、雇佣人的侵权责任是什么雇佣人的侵权责任是需要代替提供劳务者一方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雇员在
    2023-04-10
    311人看过
  • 由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看雇佣关系/王兴华
    由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看雇佣关系王兴华在办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认定当事人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事关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是一个的棘手问题。本文从由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看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认定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角度,对两种关系的认定及实践中的区分方法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2008年3月24日,杨某承包李某的房屋修缮工程,双方协商约定每工以50元计酬,杨某找了肖某等另外5人一起干活。在劳动过程中,杨某等人自带脚手架等工具设备,肖某等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均由杨某安排和监督检查。工程于2008年4月5日完工。2008年8月底,杨某在李某处领取酬金2800余元。2008年4月5日,在工程即将结束时,杨某在工作中不慎从房顶摔下,被送至医院抢救,花销医疗费38000余元。李某、杨某后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在审理
    2023-06-08
    103人看过
  • 雇佣关系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一、雇佣关系的定义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二、雇佣关系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雇佣关系是由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雇佣关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形: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2023-02-26
    13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如何确定雇佣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9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
    • 雇佣关系涉嫌非雇佣关系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
      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具体案情(细节)、后果和证据综合考虑。非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那是什么法律关系呢如果是承揽关系,发包人如果没有过错,则不会单纯因发包而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6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
    • 如何向雇佣关系法院请求赔偿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有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请求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1、协商与和解: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 无雇佣关系的第三人请求雇主赔偿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7
      赔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