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共同抢劫中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根据分工分类法,这样的罪犯实际上是帮助犯人的。这种共同犯罪人不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求的行为,只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包括犯罪行为实施前的帮助行为和犯罪行为实施时的帮助行为。通常表现为准备或提供犯罪工具,排除犯罪障碍,指示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探索和传达有利于犯罪实施和完成的信息,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看守等。未到抢劫现场,直接对受害人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方法的行为不是犯罪提出者,犯罪组织者应该是认定这种从犯不可或缺的两个特征。第二,在共同抢劫中发挥副作用的是从犯。抢劫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构成抢劫罪客观方面最轻的表现是胁迫。非法强占为目的当场使用胁迫手段即能构成抢劫。因此,在共同抢劫过程中对受害者实施威胁行为,如果有语言威胁或者手里有刀,棒等犯罪工具足以让受害者感到人身受到威胁,就必须认定为主犯。行为人有语言威胁或手里有刀,棒等向受害人示意,即可认定为抢劫过程中起“主要作用”。而没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的行为,只是受人指使跟着到犯罪现场或协助拿一些钱物,可以认定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从犯具体在共同犯罪中要如何认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盗窃罪的共犯如何认定:抢劫罪的共犯如何认定
426人看过
-
共同犯罪从犯的认定:如何判断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444人看过
-
抢劫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抢劫犯罪
282人看过
-
抢劫罪是否认定从犯的情形
220人看过
-
论从犯在抢劫罪中的地位及认定
63人看过
-
共同抢劫犯罪中加重情节的认定呢
320人看过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
抢劫罪中抢劫的共犯认定是怎样的, 如何正确认定抢劫罪中的共同犯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你这句话没有把案情交代得很清楚,有太多的歧义,会出现很多种情况。如果这是抢劫,无论哪种情况,都构成了犯罪(共同犯罪)。即使你没有参与抢劫行为,但从你说述说的“人家抢了钱,叫我去分,”的供述中,你显然知道这是抢来的赃物,你明知是赃物还去参与分赃,虽未分到赃物,但也成为了共犯,是事后共犯。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这是抢夺行为,只要被夺取的财物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也没有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这就还不构成犯罪;
-
共同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从犯,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的方法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啊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
-
如何认定抢劫犯罪中止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81、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必须在犯罪过程中,也就是犯罪实行阶段放弃转化型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行为实现了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的目的后,实施的积极退脏或者恢复原状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的中止。 2、自动性。所谓自动性是指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本可以继续下去的转化型抢劫活动,其本质是能达目的而不欲。转化型抢劫罪要构成中止,行为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
-
14岁抢劫从犯构成犯罪吗?如何认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014岁参与抢劫,得负刑事责任。抢劫罪有两个量刑档次,3-10年和10年以上到死刑,有如下情节的量刑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室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行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但根据
-
团伙抢劫主犯和从犯如何认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1、团伙抢劫的主犯:在事前共谋的共同抢劫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在犯罪共谋阶段虽然随声附和,但在具体实施抢劫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 2、共同抢劫罪中的从犯:在共同抢劫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在共同抢劫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