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还有权解除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7:01:04 473 人看过

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无论是签订还是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资格需要合法有效,如果分公司已经被注销的,就意味着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了,原则上就没有权利解除合同,不再承担民事责任,其之前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应给由总公司对外根据情况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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