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应当检查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6:01:01 407 人看过

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一、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二、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

交通事故血检检查一般要检查几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中,哪些内容应当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录?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三)人员伤亡情况;(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
    2023-07-20
    1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应当多长时间内做鉴定
    交通事故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做鉴定。需要鉴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一、怎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要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应该要在二十日内申请完成。如果因为其他事情需要延期的,在经过本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十日。鉴定机构应该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伤残检验、伤残鉴定和伤残评估。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二、交通事故血检检查一般要检查几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
    2023-06-28
    53人看过
  • 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哪些内容?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有四个法条,即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对这四个法条进行“细嚼”后,才能找出鉴定所存在的问题,也才能说服法官不采信不真实的鉴定结论。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对这一法条,应重点注意第(二)项“委托鉴定的材料”、第(三)项“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第(四)项“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对“委托鉴定的材料”应从提交的程序及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对“三性”提出异议,一定要举出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官对你只有主张而无证据予以
    2024-01-04
    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复核申请内容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复核申请内容包括哪些?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复核申请内容包要写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复核申请书申请人:xxxxx,男,住联系电话:请求事项:田某某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评定依据和结论明显错误,请求法院委托法定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事实和理由:田某某的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缺乏鉴定依据;鉴定结论不符合法律规定,结果明显错误,依法应当重新鉴定。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缺乏鉴定依据:1、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列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
    2023-06-02
    43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现场检查检查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受理的情况:(1)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受理的;(三)医疗事故纠纷已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构委托的除外);(五)非法医疗造成患者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况。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如何检查的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1、封存病历。2、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3、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一式3份),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市医学会提出书面申请。4、市医学会审核材料后作出受理鉴定的通知,并通知医患双方提供鉴定需要用有关材料,通知交纳鉴定费2500元。通知医患双方随机抽取鉴定专家组成员,安排时间后寄材料给鉴定专家组成员并通知专家、医患双方参加鉴定会。5、鉴定会后鉴定书寄给委托单位、委托人。《医疗
    2023-08-07
    1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需要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受理合同书,通知时间做鉴定,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等资料。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为:1.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4.通知时间做鉴定;5.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颅CT、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查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带齐
    2022-06-16
    405人看过
  • 公司变更登记年检应检查哪些内容
    公司登记变更年检应检查哪些内容br/>1。企业名称查询?2。开立验资账户,出具验资报告?3。申请营业执照?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5。申请税务登记证?6。开立企业基本账户?7。税务审批和发票申请?8。采购发票,公司执照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代码是技术监督局税务证明是税务局更改的它也是工商之后的代码然后在企业注册地工商所进行税务年检。现在,一般先在网上报道然后加盖年检章企业年检程序(1)企业申请并提交年检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2)企业缴纳年检费(3)登记机关受理年检材料(4)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加盖年检标志和印章(5)登记机关应当交回营业执照(1)年检报告(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2023-05-07
    162人看过
  • 轻微交通事故需要查勘哪些内容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轻微交通事故一经报警我们的交警是要对现场进行勘察的。那么轻微交通事故需要查勘哪些内容呢?下面就对这一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为大家做出介绍。(1)原始现场,是指发生事故后至现场查勘前,没有发生人为或自然破坏,仍然保持着发生事故后的原始状态的现场。这类现场的现场取证价值最大,它能较真实地反映出事故发生的全过程。(2)变动现场,是指发生事故后至现场查勘前,由于受到了人为或自然原因的破坏,使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变动。这类现场给查勘带来种种不利因素,由于现场证物遭到破坏,不能全部反映事故的全过程,给事故分析带来困难。出现变动现场的原因有如下几个:①为抢救伤者或排除险情而变动了现场的原始位置。②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救险车,肇事后因任务需要驶离现场。③过往车辆和行人及现场围观群众。④自然原因(刮风、下雨
    2022-12-04
    236人看过
  • 检察院应当对和解案件审查哪些内容
    1、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和解案件,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和解;(2)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数额与其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能力是否相适应;(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4)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是否符合社会公德。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七条一、达成刑事和解后可以反悔吗首先,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因为是在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所以,通常是不允许反悔的,双方要积极履行协议。并且,实践中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行为会按以下处理:1、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甚至逃避的,会被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具体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情
    2023-02-07
    3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检验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检验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检验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
    2023-06-05
    418人看过
  • 造成交通事故应当赔偿什么内容
    一、造成交通事故应当赔偿什么内容造成交通事故应当赔偿的内容有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区别1.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工伤事故赔偿产生于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则无此特殊要求。2.适用法律不同。工伤事故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适用《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
    2023-08-29
    3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需要到案发现场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如果有起诉的情况,就需要涉及到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一个问题。一、交通事故中的现场调查内容包括哪些?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现场调查内容包括: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3、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4、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5、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6、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二、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交通事故处理的调查取证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法定职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事故处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事故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相辅相
    2023-06-08
    113人看过
  • 劳动鉴定检查的内容
    工伤伤残等级
    劳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_丁.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不同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是怎样的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2)收集、整理
    2023-08-17
    33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1、伤残级别鉴定;2、后续治疗费鉴定;3、护理级别鉴定;4、误工损失日鉴定。伤残级别鉴定主要需要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方面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法律如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
    2023-12-06
    24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是指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对涉及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和事故现场进行专业鉴定和评估的过程。包括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对事故车辆的检验、对相关证据材料的鉴定等。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旨在为案件的审理和赔偿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依据,是司法公正的... 更多>

    • 检查什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检查什么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
    •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当事人可以在交通事故中哪些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交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鉴定材料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5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这就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现场证据材料。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这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病历资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鉴定委托
    •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报告应当写明哪些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委托人;(2)委托事项;(3)提交的相关材料;(4)检验、鉴定的时间;(5)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 勘验、检查笔录应当记载哪些内容?勘验、检查笔录应当记载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勘验、检查笔录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进行勘验、检查后所作的客观记录。勘验、检查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勘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和人身检查笔录。勘验、检查过程中制作的图表、拍摄的照片、复制的模型以及录音、录像等,也是勘验、检查笔录的组成部分。勘验笔录应当记载下列内容:接到报案的时间,案件发生或者发现的时间、地点,报案人、被害人等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