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存类:1.缴存基数调整审核;2.降低比例缴存;3.缓缴;4.错账调整;5.退单位挂账余额。
二、提取类:1.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绑定;2.逐月划扣服务;3.购买自住住房提取;4.建造自住住房提取;5.翻建自住住房提取;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8.出境定居提取;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10.死亡提取;1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12.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13.法院划扣;14.骗提套取业务限制。
三、贷款类:1.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2.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3.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方式;4.建造自住住房贷款;5.翻建自住住房贷款;6.大修自住住房贷款;7.出具查询函;8.出具利息凭证。
四、客户管理与证明类:1.出具职工缴存证明;2.职工缴存凭证打印;3.个人账户密码变更;4.家庭成员信息变更;5.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6.账户特殊变更及封存受理;7.开具单位缴存证明;8.打印(贷款)结清证明;9.出具《提取情况证明》;10.联系电话变更。
东莞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即时办理审批,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上传到业务系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申请人可到中心各办事处或各归集银行网点领取办理结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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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怎么办理的查询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以下是广州公积金怎么办理的查询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由单位统一转到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为职工办理本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