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问题
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探究其立法目的,主要是因为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为其本质的,因此,若定作人不需要承揽人完成工作,但碍于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仍需要和承揽人继续履约,这不仅对定作人毫无意义,而且对整个社会也是不经济的。
二、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工承揽合同的解除权规定是什么
加工承揽合同的解除权规定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可以解除加工成那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限制,需要满足合同的条件才能解除,定作人的解除权会受到限制。
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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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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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定作人行使随时解除权还有何限制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定作人行使随时解除权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定作人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虽然《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随时”不是任意绝对,实际是指合同成立生效后,合同履行完毕前的任何时间。根据解除的含义,解除是当事人在合同效力存续期间,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如果承揽人已经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已经支付报酬等费用,合同已终止,定作人此时如果不需要工作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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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解除权可以由谁承担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定作人。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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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加工承揽合同的行使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9加工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该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鉴定、印刷、测绘等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承揽人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为定作物。 在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有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义务。承揽人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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