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国有土地房屋的企业拆迁补偿是:对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对企业经营设备、设施建设的补偿、对停产停业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货币补偿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需要的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产权置换是指对被拆迁人分配一套新的房屋使用。
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所依据的法律不同。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规定了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以及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
其次,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不同。因为土地性质不同,以及法律依据不同,决定了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很大区别。
最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同。对于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企业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是没有根本本质区别的。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补偿则因为土地的性质,房屋的性质等有很大的区别。
所以,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该根据自己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国有土地上而进行区别对待,要及时的咨询专业人士,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性质制定正确的谈判及诉讼策略,获得合理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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