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法院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8:32:58 265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探望权的裁判标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需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未判决有探视权吗

未判决探视权能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可以委托父母行使探视权么

不能委托父母代为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实际上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方式。

探望权的主体只限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该权利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探望权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探望权。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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