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治安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9:44:13 185 人看过

以下情况下治安案件需要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一、回避制度的适用有什么范围

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非常广的,我国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都适用回避制度,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司法人员回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是否属于应回避情况

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以做为回避的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审判人员具有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情形,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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