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适合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8:01:16 256 人看过

能参加交通事故调解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其代理人、涉案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一、怎么主持交通事故调解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需要做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于受到的损失应当要求对方赔偿。如果申请交管部门主持调解的,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如果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在哪些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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