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维修不记录更换新机无凭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8: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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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南充市蓬安县王某在该县某通讯部购买了一部价格为860元的手机。一个多月后,手机因通话质量差送商家维修,修好后,保修卡上却未填维修记录。一个多月后,该机又因类似问题第二次送修。王某要求填写维修记录,销售员笑着说有事直接找他们就行了。2007年3月底,手机又出问题,王某以在三包期内已维修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为由要求免费更换新机,可商家拒不承认已维修过两次,要求王先生提供维修记录。异常愤怒的王某遂投诉到消委会,可惜因没有维修记录和证明,消委会也无法为他维权。
点评:该案属产品售后问题。各地消委会在处理此类投诉时发现商家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填写维修记录,致使消费者吃哑巴亏。我们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商品维修时,一定要填写维修记录,只有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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