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渔业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9:45:14 60 人看过

一、山东省医保报销政策怎么规定的

1、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山东省医保报销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条件
    (1)登记船舶的照片(五寸侧面照片);(2)船名取得的文件;(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4)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合法文件:A、渔业船舶购买取得所有权应交验购船发票或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B、新建船舶应交验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C、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以及法院判决取得所有权的,应提供相应法律效力的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文件。(5)除新建船舶以外应交验原登记机关出具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6)证明船舶所有人身份的文件:A、属于企业的,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B、属于私人船舶挂靠企业的,除提供A项所指的文件以外,还应提供企业与个人关于船舶所有权登记问题的有关协议或合同。(7)从境外购进的渔业船舶,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准予进口渔业船舶的批准文件。
    2023-04-25
    376人看过
  • 宿迁办理船舶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宿迁办理船舶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宿迁办理船舶变更登记的设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
    2023-05-13
    235人看过
  • 宿迁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宿迁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宿迁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条件(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三、宿迁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材料(1)《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4)抵押合同、主合同及其复印件;(5)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6)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7)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适用时);(8)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对船舶价值认可的确认书;(9)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四、宿迁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
    2023-05-13
    179人看过
  • 盐城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盐城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盐城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不收费。二、盐城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办理材料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船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4吋或5吋船舶照片(正横2张、侧艏1张、正艉1张)4、船舶技术资料5、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6、《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三、盐城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
    2023-05-13
    83人看过
  • 江门江海区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期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预约。无2)取号。无3)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5)审查。部门在受理后4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1)受理审核。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根据申
    2023-05-11
    451人看过
  • 镇江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需要什么资料
    一、镇江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时);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原件1份);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的服务资历、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证明(原件1份);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原件1份);船员服务簿;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原件1份)。二、镇江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令第494号发布,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三次修正)第十条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规范性文件】
    2023-05-13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6
      现在船舶登记不收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中的附件《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规定:船舶登记费停征。
    • 船舶登记费收费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8
      (1)国籍登记费标准:主机功率15kW(20kW)以下的机动渔船,每艘100元;主机功率16-44kW(21-60kW)的机动渔船,每艘200元;主机功率45-146kW(61-199马力)的机动渔船,每艘300元;主机功率147-440kW(200-599马力)的机动渔船,每艘400元;主机功率441kW(600马力)以上的机动渔船,每艘500元;船舶总吨位1吨以上的非机动渔船,每艘50元。变更
    • 船舶登记的收费标准和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3
      目前,船舶登记不收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附件《取消或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规定船舶登记费停止征收。
    • 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该怎么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6
      现在船舶登记不收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中的附件《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规定:船舶登记费停征。
    • 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如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3
      目前,船舶登记不收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附件《取消或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规定船舶登记费停止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