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需留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9:15:03 137 人看过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撤销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的具体原因有三:债务人单方面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免费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有上述三个原因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就有权行使撤销权;

2、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撤销权是通过诉讼行使的;

3、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因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排除期限,即债权人在期限内享有撤销权,期限结束后撤销权属于消除。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取得的财产归谁

归债务人。

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在其直接受领受让人履行的情况下,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不能专供清偿自已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已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果要以受领财产清偿自已的债权,须经债务人同意,且必须是仅有一个债权人。如果有数个债权人时,对各个债权的清偿,应依法律规定的清偿原则处理。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其受领的财产利益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债权人对因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必要及有益费用,如果其行使撤销权所获得的利益已由数个债权人分享,或由数个债权人平均分配,则该债权人得依无因管理要求债务人予以返还并可在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中优先受偿。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如果已经交付财产,则应根据有偿或无偿及第三人是否善意还是恶意的因素综合考虑,进而决定是否应撤销并返还财产。如果债务人处分行为被撤销,则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没有设定,让与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

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让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对于撤销的效力,有一种观点认为,撤销的效力应仅及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对受让人发生效力。其实,这一观点是不妥当的。如不能对受让人生效,则在撤销以后,不能请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这样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当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对价,那么就不应当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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