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项目居间费用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1:21:40 363 人看过

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介绍。

一、签居间合同注意什么

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规范的居间合同会写明中介会提供给购房者怎样的居间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有哪些等等;

2、中介的违约责任要明确:购房者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要坚持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中介方的违约责任;

3、中介费的支付要明确:居间合同中要明确中介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如果约定不清,那就很有可能产生纠纷;

4、签约日期条款要明确:

5、终止条款或解除条款要明确。

二、团购不退购房款怎么办

购房团购费有的又叫电商费。团购的本质是一种居间服务,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而委托人支付报酬。购房者与开发商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也不能否定置业公司已经提供的团购服务,参团者依然应支付约定的团购费,但如果没有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则不能收取团购费用,此时如果对方不退购房团购费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团购费用。

三、具体最高的一般居间费是多少?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所以没有居间费,一般会认定为中介费,中介费的最高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主要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但是不得过高或过低。《民法典》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2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居间合同中定居的费用有法律规定吗
    居间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居间费用,且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一、居间合同书的特征及注意事项有什么居间合同书的特征是: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居间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有:1.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2.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当事人义务是怎样的规定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1、居间人应当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2、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根据2021
    2023-03-02
    72人看过
  • 工程项目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协议有效的前提是形式合法,内容合法。1、如果居间双方的签章真实有效,并且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个协议形式就合法了。2、如果居间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形等法定无效的情形,内容就合法了。《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一、居间协议是什么意思居间协议(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
    2023-03-17
    117人看过
  • 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合同特征
    (一)项目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项目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二)项目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项目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三)项目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一、居间无效合同有哪些一、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7、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8、内容不合法的合同;9、无效代理订立
    2023-06-25
    43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项目居间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民法典》没有规定项目居间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只能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民法典居间合同能否单方解除吗居间合同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可以单方解除,若无法定解除条件,则需要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
    2023-07-29
    261人看过
  • 项目居间服务合同发生情形
    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项目出租,他找到作为项目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项目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项目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项目在某地有出租,而急需购买此项目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项目,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一、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合同特征(一)项目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项目居间
    2023-03-19
    201人看过
  • 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期间费用?期间费用(periodcost)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营业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与当期产品的管理和产品销售直接相关,而与产品的产量、产品的制造过程无直接关系,即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因而是不能列入产品制造成本,而在发生的当期从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直接从企业的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我们经常说的“当期费用”一般就是指狭义的当期期间费用,也就是某个特定会计期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如果广义的理解,当期费用应该包括当期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二、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管是什么企业,其发生的费用,可以按与商品或产品的关系,分为直接费
    2023-05-02
    40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合作项目居间协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8
      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
    • 工程居间协议盖项目专用章有法律效应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1
      项目部的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应当盖公司的章或者项目公司的章
    • 通常民用项目居间合同样本的样本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8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
    • 项目引资居间合同如何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0
      项目引资居间合同范本是需要把违约责任写明的,格式可参照如下:(一)在本合同第x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投资有限公司私下成交的,应按照%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二)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按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法律对居间合同居间费用有明文规定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法律对居间服务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