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的相关法规内容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9:50:54 180 人看过

执行异议是个什么意思呢?

1.执行异议简而言之就是与案件不相关的人,对于案件的执行产生了某些不同的意见,并且将自己的意见提出来。或者是与案件有着某些关系,如果将犯罪嫌疑人处罚之后,可能会影响到这些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提出来纠正。

2.执行异议应当以口头的方式或者是书面的方式来提出,并且要充分的说明自己的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资料,执行人员收到了这些人的执行异议之后,应当要立马进行处理,如果执行人员觉得这部分人提出的异议非常有道理,那么就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判处,或者是终止某一刑法的执行。

3.但是如果这些人提出来的执行异议,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而且是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的,那么执行人可以不予理会,并且按照最开始的处罚执行。

4.提出执行异议,也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比如说,当犯人的判处下达之后的15天之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过了这个时间就无法再提起了。如果执行异议的提出者,他的执行异议并没有被执行人所接受,但他还是对执行的处罚不服,这个时候他应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是可以单独的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的。

那么执行异议的裁定又是怎样的呢?

当然,在一般的情况下,法院的裁定是不会存在执行异议的,除非是某些比较特殊和复杂特别的案件,则会存在执行异议的情况,那么无论我们是在哪种情况下提出执行异议,都应当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合理合法的提出自己的意见。我们也不能因为自己的某些意见,而干扰了法律法规的实施,更不能阻止处罚的下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关于认罪协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能够了解到,我们国家如果一旦触犯法律,可能会受到一些相应的制裁,但是如果相关的嫌疑人认罪,认罪协议应该怎么处理呢?并且什么是认罪协议?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协议就是指在刑事程序中,被告与检察官达成的一种协议,具体我们往下看。认罪协议为刑事程序中被告与检察官所达成的一种协议。透过认罪协商机制,使被告有机会选择遭到起诉的罪名,通常会较原先所受的指控为低,亦即所谓的“控诉协商”;亦或是以相同的罪名起诉,但是得以获得较原先所可能遭到求处的刑期为低之刑期,亦即所谓的“量刑协商”。借由认罪协商的机制,被告可以避免以原先被指控较为严重的罪名在法庭上遭到定罪的风险。刑期交换如果是被告人提出认罪协商的,被告人要求检察院或检察官向法院为较轻刑期的具体求刑,被告人则承诺向法院声明认罪;如果是检察院或检察官提出认罪协商的,即会要求被告人向法院声明认罪,条件则是向法院提出一个对被告人有利的刑期,或不会向法院请
    2023-06-25
    473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听证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首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逻辑性错误,因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而只有被告才提交答辩状;其次,这一规定也缺乏灵活性。对此,应当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变通的规定。有学者建议,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总体上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审理之前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凡中途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作特别规定,即他们在接到法院告知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式通知后十日内提出。二、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模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一规定,没有体现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当中有何权利。在
    2023-06-03
    220人看过
  • 土地抵押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时其土地上的附着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一般不能分割。土地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时也要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一、农村土地证办理流程(一)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l、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
    2023-03-07
    144人看过
  • 格式合同违法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内容
    格式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比如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导致合同的风险分配不同理,因当事人缔约地位不平等而损害弱势相对人的利益等等。《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以格式条款为内容的合同是格式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
    2023-04-13
    22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办案程序的法律相关内容
    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行政复议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二)公正原则。(三)公开原则。(四)及时原则。(五)便民原则。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和方式:(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③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二)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三、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据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
    2023-06-06
    157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行政复议期限有什么相关内容规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因此,在土地征收实践中,征地公告的内容除了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实体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和申请救济的途径,如复议权、复议期限等内容。另外,根据行政行为的特点和性质,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发布了征地公告,告知了相对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复议机关、复议期限等,否则
    2023-02-27
    356人看过
  • 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了怎么办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正2001)14号)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
    2023-04-11
    232人看过
  • 刑事拘留监外执行的相关内容
    刑事拘留与监外执行其实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这二者都是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措施,但是前者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尚未被判刑的人。而后者则针对的是已经在服刑的犯罪分子。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刑事拘留怎样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
    2023-08-17
    490人看过
  • 执行管辖权异议可以上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由上诉的规定可知,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期限是10天。二、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
    2023-06-03
    58人看过
  • 执行异议当事人告知书的内容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当事人告知书——异议申请人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院执行异议审查工作实际情况,特将执行异议申请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及诚信风险提示如下:一、权利1、【依照执行异议程序审查的案件类型】以下案件由执行裁决庭依照执行异议程序予以审查:1、执行行为异议案件;2、案外人异议案件;3、法律、法规确定由执行裁决庭审查的申请追加、变更执行主体案件;4、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案件;5、被执行人提出债务已经消灭或部分消灭的异议;6、其他执行异议类案件。2、【异议申请时限】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2023-06-06
    41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书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所需份数强制执行申请书写一份交予法院即可。二、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
    2023-04-12
    433人看过
  • 执行前和解协议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执行前和解协议法律规定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在执行之前关于民事方面的纠纷达成一致,那么是可以进行和解的,签和解协议书要注意和解的内容,如和解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其次要看看该协议是否有损害自己权益的条款,如在接受和解金之后,不得就该事项起诉等。要注意违约责任条款。最后双方签字盖章,附上日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
    2023-03-26
    48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分为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和劳动者主动提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2023-04-17
    480人看过
  • 部分执行法院判决的相关内容是如何的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一)罚金、没收财产;(二)责令退赔;(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第四条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中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责令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应当及时
    2023-02-06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执行异议?执行异议的内涵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
    • 房产执行异议上诉有哪些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
      执行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程序。当事人如不服一审执行异议裁定,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法院的裁定依法进行审理,如认定合法和正确的,依法驳回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维持一审法院裁定;如果认定一审裁定不合法或执行有错误的,撤销一审裁定。二审法院不会将执行异议案件再次发还一审法院审理。
    • 执行阶段法律法规都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
    • 执行异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8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
    • 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什么内容?相关内容有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8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