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辩论终结后还能否举证
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审判长宣判。民事案件法庭辩论结束后,就进入当事人做最后陈述阶段了,此时举证,必须经过审判长同意。如果审判长不同意,您就不可以举证了。在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的阶段,法庭已经给了当事人充分的时间举证;您该举证的时候不举证,进入当事人做最后陈述阶段,才想起来还有证据没有提交,只能征求审判长的意见了。
二、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举证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与古罗马法时代。罗马法的就举证规则在历经中世纪的寺院法的演变之后,到了德国普通法时代确立了原告就其诉讼原因的事实为举证,被告就其抗辩的事件事实为举证的一般原则。且采取宣誓制度作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配套和补充制度。
三、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为体现诉讼契约精神,尊重对方当事人权利,在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应组织对该证据的质证。规定举证期限是为了达到庭前固定争议点、规定证据的目的,以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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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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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可以再次开庭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法院规定了举证期限的,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将所有证据提交法院,未规定的在一审开庭前提交。因此法庭辩论结束后,不能再提交新的证据。但是法院如果认为新证据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也会介入认定的,所以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可否再次开庭取决于提供的新证据是否是查清案件事实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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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能否延长法庭辩论时间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2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如有需要可以延长时间: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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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咋办,怎么确定“辩论终结时”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1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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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三)法庭辩论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05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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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9法庭辩论后不能变更诉讼请求。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诉讼请求是指原告以起诉的方式,通过受诉人民法院向被告所提出的实体权利的主张。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