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该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0:34:55 79 人看过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该代理行为无效。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恶意串通怎样认定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

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无权代理案件中,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认定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判断,包括:1.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事由,即存在该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者假象。判断是否存在这种外表或者假象应当从以下方面来进行:特定的场所、无权代理人与本人的关系、无权代理人是否从事了与其职责相关的行为、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无权代理人在与相对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宣称自己有代理权的根据等。2.相对人依据或者信赖这些外表或者假象,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即这些外表或者假象与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相对人主观为善意且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欠缺代理权,而且相对人的这种不知情不能归咎于他的疏忽或者懈怠。相对人有过失与否,应当以其是否尽到善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判断标准。确定相对人是否为善意且无过失,在时间上应当坚持以相对人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为准,如果相对人于代理行为完成后或者应当知道代理欠
    2023-04-23
    214人看过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主观心态是故意而为之,即明知某行为会损害他人权益,仍积极促成该行为发生或实施;二是为了牟取利益,即通过实施该行为可以获取一定收益,包括直接增加自身收益,以及通过减少支出而间接增加自身收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5-15
    212人看过
  • 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是否有效的
    对于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签订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一、股东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有什么区别股东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的区别如下:1、根据不同;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3、诉权不同;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7、诉讼所得赔偿的所有权不同;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二、关联交易法律规定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
    2023-03-18
    457人看过
  •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有哪些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一)存在代理权的外观;(二)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行为时没有代理权,且无过失。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一、民法典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来认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有些是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往往因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表见代理而认定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
    2023-06-19
    169人看过
  •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可以追认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
    2023-05-06
    68人看过
  • 相对人未尽注意义务能否认定对行为人有代理权形成合理信赖
    相对人未尽注意义务不构成合理信赖。构成表现代理:(1)行为人实施了无代理权的行为,但所存在的代理权表象与被代理人行为直接相关且在被代理人风险控制能力范围内。(2)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合同需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3)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出于善意无过失。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须在存在外表授权;二是相对人对行为人有代理权形成合理信赖。合理信赖主要是指:一是相对人善意无过失,二是相对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如果仅有代理行为有代理权的外观,但是并不能建立对该代理行为的合理信赖,当然不构成表见代理,而应属于狭义无权代理的范畴。相对人对外表授权的信赖是否合理,应当以是否有正当理由作为判断标准,当然这也要依据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情况判断。律师补充:合理注意义务通说认为就是指当事人是否履行相关调查核实义务。如相关文件不健全、授权书有篡改痕迹、使用公章不规范(非合同章用于签
    2023-05-06
    276人看过
  • 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如何承担责任
    恶意相对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实施民事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恶意相对人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一、怎样认定协议无效无效的协议,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赋予其法律效力,无效的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协议的类型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恶意串通的代理指的是恶意串通代理,是指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由于其侵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违反了代理权行使的原则,因此,属于滥用代理权,为无效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代理人的职责是为被代理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行
    2023-06-25
    275人看过
  • 代理人死亡是否影响其代理行为
    被代理人死亡之后,代理人实施的行为有效,但要符合以下条件:(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之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之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需继续完成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分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代理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1)忠实地、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代理人应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授权范围内积极、认真、有效地进行代理行为,如果由于代理人疏于职责而致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代理人应对本人负赔偿责任。代理人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这既是一般伦理的要求,又是法律规定的代理人的义务。代理人在为代理行为时应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而根据代理属于有偿或无偿,代理人所尽到的义务也并不相同。在无偿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应当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所谓的同一的注意义
    2023-07-06
    310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受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限制。如果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对某一特定的权力没有做出限制,法定代表人行使这一权力是否就不构成超越公司权限?例如赠与行为。一般认为公司是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应以企业资产增值为目的,而不能像基金会那样,从事公益活动,除非得到股东会的特别授权。所以,即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对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的赠与行为没有限制,法定代表人也不具有擅自决定代表公司赠与的权力,其赠与行为必须得到股东会的授权。怎样断定法定代表人的赠与是否与公司的经营相关,是否为经营所需?有人主张,法定代表人的一切赠与行为都需得到股东会的授权,但有人认为,一些赠与行为具有改善公司社会形象、开拓公司经营资源、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和提高公司商誉的目的和效果,表面上是无偿的赠与、实质上有无形的收益。这种赠与行为当属
    2023-06-09
    291人看过
  •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可否认定是无效的合同?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若被代理人追认或者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合同成立有效。但若被代理人未追认或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一、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有效吗?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
    2023-02-22
    368人看过
  • 代理人签订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吗?
    代理人签字是否有效要看是否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并不是所有代理人的行为都是有效的,要根据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
    2023-06-20
    173人看过
  • 滥用代理权行为是否有效
    代理权滥用无效。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代理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代理权的滥用分为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律师补充:滥用代理权的四种情况: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行为。2、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行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4、同一代理人代理代理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违法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2023-05-06
    439人看过
  • 恶意串通与虚假行为的区别
    一、恶意串通与虚假行为的区别两者并非同一概念,主要区别在于:(一)主观因素不同。虚假意思主要考察当事人是否具有效果意思,其并不意味着存在恶意,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恶意串通是以当事人主观恶意及目的违法为前提。(二)意思表示外观含义不同。虚假意思表示系指违背真意之表示,表面行为虚假,真实意愿被隐藏起来。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并不以虚假为要件。例如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出卖人就可能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又另行签订买卖合同高价出售房屋,此时,很难确定出卖人与第三人之间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二、恶意串通怎么认定恶意串通认定标准:(一)后买受人是否尽到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二)审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对价。(三)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四)审查交易双方的关系、后买受人的身份、交易双方是否有不合理的经济往来等。三、恶意串通的合同效力如何恶意串
    2021-10-06
    228人看过
  • 代理人监护人能做代理吗?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违反此规定的,法定监护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一、监护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二、监护人能代签合同吗可以。法定监护人替被监护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因为被监护人或者是未满十八岁,或者因病等因素。不具备或不能行使民事权利的,那么监护人可替代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权利,包括签订合同。法定监护人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023-02-23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代理行为与被代理人恶意串通的后果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6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代理行为无效,无效合同由于其自始至终无效,不需要撤销,但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并应认可之前的履行。
    • 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恶意串通犯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5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该代理行为无效。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 代理人之间有恶意串通行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2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实施的行为一般情形下无效。但是,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终止的; (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 若发生恶意串通代理行为该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6
      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决定是否予以追认,如果追认,则代理行为有效,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机构代理人与别人串通行为到底有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实施的行为一般情形下无效。但是,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终止的; (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