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解释下,劳动仲裁执行难题仍未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22:31 264 人看过

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围绕被执行人申请的事由、案外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被执行人没有申请的事由不予审查,但仲裁裁决可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询问;被执行人在询问终结前提出其他不予执行事由的,应当一并审查。人民法院审查时,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仲裁庭作出说明,或者向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

最新劳动仲裁的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裁决活动。仲裁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一种基本形式,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提供最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上述内容,解最新劳动仲裁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围绕被执行人申请的事由、案外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被执行人没有申请的事由不予审查,但仲裁裁决可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询问;被执行人在询问终结前提出其他不予执行事由的,应当一并审查。人民法院审查时,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仲裁庭作出说明,或者向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

第二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事由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被驳回后,又以相同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审查期间,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并被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者决定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并终结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或者申请执行人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被执行人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但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最高法出台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和仲裁裁决执行三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和解与执行外和解作了明确区分,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律效果。司法实践中,对于能否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出具以物抵债裁定,不同法院做法不同,为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不得依据和解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明确了恢复执行的条件:如果被执行人正在依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申请执行人就不能要求恢复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即便存在迟延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情况,申请执行人也不能要求恢复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主张和解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应当通过诉讼程序认定,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执行担保的担保事项,将执行担保明确限定在《民
    2023-04-27
    28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最新规定详解
    劳动仲裁法2020年最新规定,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仲裁期限为六十日。请求仲裁的一方需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限限制,但若劳动关系终止,则需一年内提交。劳动仲裁法2020年最新规定,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仲裁期限:请求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之间的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双方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最新劳动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
    2023-06-30
    376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最终解决途径?
    劳动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但裁决结果取决于劳动争议类型。经济补偿、赔偿金或工作时间等方面的争议是终极裁决。劳动者可通过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最终的。劳动仲裁的裁决并非终极裁决,其结果取决于劳动争议的类型。如果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或工作时间等方面的争议,那么这些裁决就是终极裁决。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 动 仲 裁 可 以 维 护 哪 些 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适用该法律进行仲裁。因此,如果劳动者遇到了上述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2023-10-05
    3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既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去其他厂能查出来吗如果在同一个地方的话,解除、签订劳动合同,都需要备案,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新签劳动合同的,另外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关系还是存在的。新单位也无法办理参保的,因此是可以查询到的。旧劳动合同没有解除,是不能跟别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原单位有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
    2023-07-19
    355人看过
  • 劳动仲裁难局待解
    佟*华做梦都想去向总理诉说农民工维权的艰辛,但他现在只能对《瞭望》新闻周刊表达他的痛苦:为什么有那么多劳动争议案件?为什么处理起来又要搞得那么复杂?为什么明明知道问题所在,却难以大刀阔斧地改变它?面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拿出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这位担任全国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的知名公益律师,似有万语千言。该草案于日前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首次审议,基本维护现行“一调一裁两审”体制,此前广泛传播的“或裁或审”乃至取消仲裁等建议未被采纳,一般情况下,仲裁依然是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佟凭其工作站援助两千来件劳动争议案的经验推断,如果在立法中不对现行体制进行调整,诸如农民工讨薪和工伤索赔的路将依然困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周*清在审议中也表示,尽管草案做了很大努力,但还难以做到减少程序、缩短周期、降低劳动者
    2023-06-14
    114人看过
  • 执行网购七天后悔权仍需解决难题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店铺实名制、消费者七日内退货、禁止刷评价、以虚构交易提升商业信誉等都做了具体的规范。对于这个网购7天可无理由退货新规最大的亮点,买家毫无例外地一片赞声,卖家则明显担忧得多,甚至少数卖家明确表示新规大不过店规,仍将按照现有购物约定的规则执行。对于即将上岗的《办法》、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及相关业内人士坦言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执行中会有些难度,建议出台更细致的执行细则,明确界定买卖双方责任权利,才能更利于实施执行。网购有了七天后悔权同去年10月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最大亮点就是增设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办法》规定:对于允许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需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
    2023-06-07
    37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相关知识
    一、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之劳动者投诉维权二、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之代表处理劳动争议三、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之调解协议与支付令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之劳动者投诉维权【法条原文】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条文解析】这一条是关于劳动者投诉维权的规定。劳动争议除了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四种纠纷解决机制外,其实还有一种容易被忽略的维权途径,即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在实践中,接受劳动者投诉并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点击查看全文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之代表处理劳动争议【
    2023-04-12
    246人看过
  • 司法解释仲裁
    第三者
    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我国,仲裁与诉讼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两大主要途径。与作为国家公力救济的诉讼相比,仲裁属于私力救济,但同时又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承认,从而也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我国采用或裁或审制度,也就是说某一经济纠纷,或者到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1)仲裁一裁终局。与诉讼可能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相比,仲裁一裁终局,使争议在短时间内得到确切地又是最终的处断结果。(2)专家审理,结果具有可预见性。与诉讼中由相对固定的法官审判不同,仲裁是由遍布各行各业的,拥有各种专业背景的仲裁员来审理。(3)仲裁程序自主灵活。首先,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和设计仲裁程序,比如仲裁庭的人数、开庭地点、语言等。其次,在仲裁程序进行中,仲裁庭也享有较大的自主权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仲裁程序如何进行。
    2023-06-09
    9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最新流程解析
    劳动仲裁的流程:1、组仲裁庭;2、双方调解;3、开庭审理;4、仲裁裁决;5、强制执行。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提交请求书:当事人请求裁定,应当提交书面裁定请求书,并依照被请求人数提交副本。(二)裁定受理:裁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裁定请求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裁定委员会决议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述书副本送达被请求人。决议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开庭审理:裁定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址书面通知两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许未经裁定庭赞同半途退庭的,对请求人依照撤诉自理,对被请求人能够做缺席判决。(四)裁定调停:裁定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停,在查明现实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两边自愿达到协议。调停达到协
    2023-07-02
    61人看过
  • 新民诉法对执行难问题加以解决
    新修订的《民诉法》实施。昨天,市县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聚集鹿城区人民法院,座谈解读新《民诉法》的实施。市中院副院长于伟说,新《民诉法》直接针对“老赖”的痛处,这是执行工作的机遇。以后,“老赖”的日子将会越来越难过。据介绍,由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监管缺位、司法惩戒缺力“三缺”问题所引起的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四难”局面,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滋生了很多“老赖”。经过多年的艰苦探索,民诉法修正案执行篇终于出台。这次新修订的《民诉法》中涉及执行程序的有11条,约占修改条文的60%,其中对原条文修改的有6条,新增加5条。从总体上看,新《民诉法》增强了执行行为的强制性,可以说为法院攻克执行难提供了一件有力的武器。财产情况:必须主动报告新的《民诉法》规定,被执行人在收到“报告财产通知书”后,必须在10日内向执行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
    2023-06-05
    391人看过
  • 劳动仲裁执行成难点
    死伤概不负责?前不久,在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举行的一次咨询会上,一位姓张的农民工家属反映说,2002年,张某与佛山南海区一建筑施工队签订劳动承包合同,合同中有发生死伤事故,建筑施工队概不负责的条款。2002年冬,张某在一次施工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造成腰椎粉碎性骨折,下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事故发生后,张某一家无力承担巨额费用,家属要求建筑施工队支付医疗费。对方以劳动合同中有死伤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并蛮横地对其家属说,以后张某与建筑队毫无关系,不能再找施工队索要任何费用。咨询会上工作人员建议张某找劳动仲裁机构。记者就张某问题采访了广东省劳动仲裁部门,发现目前我省劳资纠纷频频,劳动仲裁案不断上升,从2000年起,以每年14%的速度递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仲裁委员会朱德良主任说,劳动争议案件增多折射出劳资关系日趋紧张。劳资纠纷的是是非非,不能不引人深思。不平等合同随处可见张某的有关合
    2023-06-06
    370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司法解释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
    一、仲裁裁决执行司法解释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二、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裁决应说理所依据的理由,由仲裁庭全体或者多数仲裁员署名,并写明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和地点。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
    2023-04-13
    110人看过
  • 仲裁请求无效,拖欠工资问题仍未解决
    一般不会,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单位确属于拖欠工资就可以胜诉。通常情况下发放工资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发放工资,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只要是拖欠工资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拖欠工资仲裁结果多久出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1、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2、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3、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5、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
    2023-07-03
    2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之劳动者投诉维权
    【法条原文】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条文解析】这一条是关于劳动者投诉维权的规定。劳动争议除了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四种纠纷解决机制外,其实还有一种容易被忽略的维权途径,即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在实践中,接受劳动者投诉并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
    2023-06-09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怎么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难不难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31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就可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没有上诉的,过了起诉的期限后,仲裁裁决即生效,对方不按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的,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仲裁法2021的解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仲裁流程: 1、提出申请。在仲裁时效内,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书;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提交证据材料。受理后,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5、裁决。当事人申请劳
    • 劳动仲裁判决后不执行会如何解决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5
      《劳动法》第八十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其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你应当向执行人住所或者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最长为一年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则》解决仲裁后,单位不执行裁决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5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生效的裁决书,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
    •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司法解释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6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