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1:33:35 83 人看过

一、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据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大至有以下几个依据:

1、劳动合同(我估计你可能没有)

2、员工入职登记表

3、工资单或工资签收凭证

4、用人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5、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记录

6、员工工作证

7、员工考勤记录

8、用人单位其他员工的证言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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