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处罚的定义和适用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12:52 406 人看过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的刑罚,仅限于主刑。有一般减轻和特别减轻之分,前者适用于所有犯罪,后者由刑法特别规定,只适用于特定犯罪。

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犯罪分子虽然没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以下的刑罚。

正确把握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则

在行政执法办案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难免遇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应在行政处罚时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现实问题,这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适用的一条原则。那么,办案人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当如何正确把握该原则呢

首先,要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含义。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给予较轻的处罚。即行政相对人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其在数种处罚方式所允许的幅度内适用较低限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处罚的最低限以下,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处罚。即行政相对人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其在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适用行政处罚

其次,要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不得随意做出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是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比如生产厂家在得知其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主动采取相应的追回等措施,及时回收了该批不合格产品,尽可能避免给消费者造成危害及损失的;行政相对人主动向行政机关检举或揭发其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销售者销售属于《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且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等等,都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另外,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也应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三,要掌握好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尺度。行政机关适用从轻处罚时,并非一定要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和最低的处罚幅度,而应根据案件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具体情况予以裁量。一般来讲,如行政相对人主观故意不明显、属初次违法、能主动纠正或减轻违法行为或危害后果的,可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和最低的处罚幅度。所谓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是指:比如《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则可选择责令其停止使用而不选择罚款的处罚。所谓适用最低的处罚幅度是指:比如《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则选择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而适用减轻处罚时,也不是毫无限制的减轻,除了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外,还要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在具体适用的程度方面,减轻处罚应当介于从轻处罚和免除处罚之间,也就是说,减轻处罚的程度不允许达到免除处罚的程度,比如《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适用减轻处罚可选择百分之三十或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等,但绝不能将罚款减掉不罚。

另外,减轻处罚时,只能是针对罚款幅度方面的减轻,而不是将处罚种类减掉不罚,因为现行的行政法律并未规定减轻处罚时可将处罚种类减掉,我们无权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而自行决定行政处罚。比如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适用减轻处罚时,不能将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的罚种减掉不罚。

第四、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需注意的问题。一是对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案件,案卷材料中应有必要的法定从轻或减轻的证据材料;二是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明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在行政执法办案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难免遇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应在行政处罚时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现实问题,这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适用的一条原则。那么,办案人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当如何正确把握该原则呢

首先,要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含义。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给予较轻的处罚。即行政相对人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其在数种处罚方式所允许的幅度内适用较低限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处罚的最低限以下,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处罚。即行政相对人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其在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适用行政处罚。

其次,要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不得随意做出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是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比如生产厂家在得知其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主动采取相应的追回等措施,及时回收了该批不合格产品,尽可能避免给消费者造成危害及损失的;行政相对人主动向行政机关检举或揭发其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销售者销售属于《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且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等等,都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另外,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也应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三,要掌握好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尺度。行政机关适用从轻处罚时,并非一定要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和最低的处罚幅度,而应根据案件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具体情况予以裁量。一般来讲,如行政相对人主观故意不明显、属初次违法、能主动纠正或减轻违法行为或危害后果的,可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和最低的处罚幅度。所谓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是指:比如《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则可选择责令其停止使用而不选择罚款的处罚。所谓适用最低的处罚幅度是指:比如《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则选择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而适用减轻处罚时,也不是毫无限制的减轻,除了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外,还要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在具体适用的程度方面,减轻处罚应当介于从轻处罚和免除处罚之间,也就是说,减轻处罚的程度不允许达到免除处罚的程度,比如《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适用减轻处罚可选择百分之三十或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等,但绝不能将罚款减掉不罚。

另外,减轻处罚时,只能是针对罚款幅度方面的减轻,而不是将处罚种类减掉不罚,因为现行的行政法律并未规定减轻处罚时可将处罚种类减掉,我们无权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而自行决定行政处罚。比如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适用减轻处罚时,不能将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的罚种减掉不罚。

第四、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需注意的问题。一是对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案件,案卷材料中应有必要的法定从轻或减轻的证据材料;二是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明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刑相关文章
  • 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
    行政处罚指的是能够有效实施的行政管理以及保护公民以及法人或者包括的其他合法组织权益。在实行行政处罚的运行中,既能为了有效的针对具体情况去应对,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了能够从轻发落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和不予以处罚的几种阶级幅度,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减轻处罚的适用有的人会出现对于标准的认识认知不够清晰,然后自由裁决量定权利过于宽松会出现很混乱的情况发生。根据我国的有关于并列处罚的(也就是并罚)的情况下,能够适用的规则我们可以细分为“相对并罚”以及“绝对并罚“,分别的进行考察和量定。按照相对并罚的减轻处罚来定义是可以减少罚种的,在能够并罚的情况下,以至于减轻处罚而并罚的种类可以减少,而是不是真的需要对可以并处的处罚能够进行自由量裁决的,是要由行政机关决定的。也就是说可以有这个决定并罚的罚种是否减少的权利的。而绝对并罚呢是指到底是不是真的允许能够由行政机关进行这个自由裁决后减轻罚种。
    2023-04-16
    430人看过
  • 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
    行政处罚指的是能够有效实施的行政管理以及保护公民以及法人或者包括的其他合法组织权益。在实行行政处罚的运行中,既能为了有效的针对具体情况去应对,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了能够从轻发落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和不予以处罚的几种阶级幅度,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减轻处罚的适用有的人会出现对于标准的认识认知不够清晰,然后自由裁决量定权利过于宽松会出现很混乱的情况发生。根据我国的有关于并列处罚的(也就是并罚)的情况下,能够适用的规则我们可以细分为“相对并罚”以及“绝对并罚“,分别的进行考察和量定。按照相对并罚的减轻处罚来定义是可以减少罚种的,在能够并罚的情况下,以至于减轻处罚而并罚的种类可以减少,而是不是真的需要对可以并处的处罚能够进行自由量裁决的,是要由行政机关决定的。也就是说可以有这个决定并罚的罚种是否减少的权利的。而绝对并罚呢是指到底是不是真的允许能够由行政机关进行这个自由裁决后减轻罚种。
    2023-06-03
    345人看过
  • 立功的认定与减轻处罚的适用
    一、如何掌握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罚问题(一)主从犯的成立范围无论是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即各共犯人均参与实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之行为的犯罪,如在共同抢劫犯罪中,有人实施暴力行为,有人实施劫财行为,这就是简单共同犯罪的适例),还是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即各共犯人之间存在组织、教唆、实行、帮助等分工的犯罪),一般应当根据各共犯人在犯意形成和实行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区分出主从犯,以便准确界定各共犯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区分主从犯的基础是共同犯罪行为,不受各共犯人所触犯罪名的限制。即使部分共犯人的行为性质已经发生转化,对于行为性质未转化的共犯人,依然可以按照其在参与共同犯罪行为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依法认定主从犯,如在实行入户盗窃的共犯人转化为抢劫犯的场合,对于消极参与共同盗窃并在楼下望风的共犯人,依然可以根据其在参与共同盗窃犯罪中实际所起的作用,依法认定为盗窃罪的从犯。(二)简单共同犯罪的刑
    2023-06-11
    2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
    1、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4、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一、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二、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有哪些情形对于当事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从轻减轻的情节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
    2023-02-15
    228人看过
  • 罚金可否适用减轻处罚
    罚金可以适用于减轻处罚,对于减轻主刑,也是适用的。在主刑范围内选择减轻处罚时,罚金也只在一定范围内可减轻处罚。罚金减轻处罚也可适用于附加刑,因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减轻处罚是否可以适用附加刑,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就意味着不否认减轻处罚可以适用附加刑,因此有法定减轻情节的,如罚金,主刑和附加刑应当一并减轻。一、在我国刑罚只能是什么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在我国刑罚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其他任何机关无权制定刑罚,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刑罚时也只能在成文法中明确地加以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二、刑事处罚种类都有哪些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
    2023-04-07
    482人看过
  • 治安处罚减轻处罚如何适用
    一、治安处罚减轻处罚如何适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二、治安管理处罚有哪些种类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
    2023-04-24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刑
    词条

    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其中管制为中国独创。 在主刑的执行当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徒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两者都是放在固定的执行场所当中执行。... 更多>

    #主刑
    相关咨询
    • 直接适用有哪些减轻处罚定义和适用原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1、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 2、适用原则有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减轻处罚定义及适用原则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3
      我国《刑法》中的减轻处罚,为对于犯罪分子在法定刑之下适用刑罚。具体的适用原则包括: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若犯罪分子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减轻处罚定义及适用原则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减轻处罚定义是: 1、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 2、适用原则有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刑法典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37条又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前述法条规定,分别包含了两层含义:其一,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那么如何理解法定最低刑在我们看来,法定最低刑应
    •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1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