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狗是否应该被纳入交通法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23:27 175 人看过

(一)杜绝道路违法行为

从客观效果上看,安装电子狗,对交通秩序基本上是有利的。从法律上看,处罚电子狗,是没有依据的,如果按交警部门的解释,有点强词夺理了,其影响更为不利。

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和警方在路口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等特殊装置,目的是为了减少超速、违章行为,而电子狗能够提醒驾驶员不要超速、违章,从根本目的上来说,两者是一致的。我们认为,绝大多数安装电子狗的人并不是为了逃避罚款,而只是想防止自己超速。再者说,逃避罚款的直接效果是避免了交通违法行为,那么作为监控手段的电子警察的警示和威慑违法的目的就达到了,否则驾驶人在被处罚后才知道自己违法驾驶,监控设备的预防目的就没有达到,而且往往就是在驾驶人违法后或者同时产生了交通事故,而预防的目的是没有达到的。

《道法》的实施以及电子眼的使用都是为了预防交通驾驶违法,以及交通事故的产生,这是立法和社会的公共价值取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的,一旦电子狗的价值符合该标准我们就应当将电子狗合法化。

(二)合法化加强执法透明的力度

电子眼即电子警察作为一种新近运用的交通执法设备,其地位和作用应当是一种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设备,最主要的是其作为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取证设备。交警由其形成的电子影像资料为依据对电子眼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电子眼的存在往往不为交通驾驶人所知悉,除了隐蔽的固定安装于路口,我们的交警还在路上设立移动电子眼于道路旁隐蔽式执法,这常常让人怀疑交警执法的动机。

我们为什么要装电子警察?就是为了能够提高广大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大家在道路上能够遵章守纪,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不是为了罚款。装电子警察的地点一般都是交通事故相对易发地点,如果装了电子狗,司机能提前得知此处有电子警察,就会作出相应的减速或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减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而不是看到了限速牌或者其他警告标志后采取紧急制动等应急措施以避免被拍照可能导致的事故,这样就达到了安装电子警察的目的。

如果不是为了罚款,就没有必要去限制电子狗(那种能干扰电子警察的除外),而是应该持欢迎的态度。

但为何,代表社会公共价值取向的电子狗并没有得到政府部门执法机构的认同反而是大力反对呢?电子狗之所以在不少地方遭到执法人员的反对,电子警察捕获的违章行为大大减少是一个重要原因,这对于少数将捕获违章事件数量作为考评标准的执法者而言,显然不是好事。熟悉交警的人都知道,交警队的罚款任务量,交警的罚款和交警的福利奖金等待遇挂钩,虽然交警的罚款大部分上交地方财政,但是财政对其罚款会按比例退支给交警队,即所谓提成。而部分地区执法部门与私人合资假设电子警察,将其带来的罚款视为创收来源,由此,对于动了他们奶酪的电子狗自然是深恶痛绝。如果秉持强调惩罚的执法理念,禁止电子狗似乎理所当然。

但是一旦将电子狗合法化,其效果和作用则恰恰与上述相反。须知,电子狗与不让电子警察拍到从而逃避监管的隐形喷剂不同,驾驶者只有在电子狗的提醒下守法开车,才不会被电子警察抓到。从这点上来说,电子狗的作用不是逃避监管,而是避免违法。

其实,近期有的省市已开始在电子警察前方150米至200米处作安装提示牌的实践,提醒驾驶者小心驾驶。而采取类似做法的地区也越来越多,杭州甚至将所有电子警察的位置在地图上标出。上述做法与电子狗一样,都是通过提前警示来避免违章驾驶的出现,是殊途同归。而且这样的做法也是由于电子狗的出现以及人民群众期盼透明执法所催生的行政执法新举措。更何况,电子狗通过声音提示驾车者,使驾车者无需为注意提示牌而分神,再加上包括限速、单向行驶、禁止转弯等多类提示,相比单纯的指示牌,作用反倒更为全面一些。

既然执法部门已有预防为主的执法理念,那又何妨在解决频率等现行法规的障碍后将电子狗合法化,使驾车者除提示牌外,多一个提醒小心驾驶的渠道,也使预防为主的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贯彻。这样也可以达到交警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性,防止暗地执法。

(三)加强电子眼的取证效力

在谈电子狗的合法化的同时,点子眼的合法性也值得思考,作为违法行为取证设备的电子眼,至今国家没有对其生产,销售安装制定统一的国家规范,点子眼本身的合法性尚值得考量,而为何没有受到广泛的质疑并被法律所规范呢?其作为公法执行的辅助手段为何可以在没有合法身份的前提下作为执法依据呢?

电子狗的合法化则将有力加强电子眼所取证的证据效力。

因为如果电子狗合法化,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在到提醒后就会明确得知前方的电子警察,这时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依然超速或者无视交通信号灯等违法行为的产生就具有明确的主观故意目的,使电子警察的取证在透明公开的情况下合法有力,也可以有效避免机动车驾驶人的因过失而导致的交通违法。而且能够让被处罚人达到心悦诚服的境地,消除违法人对交警执法的对抗仇视情绪,增加其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识和理解,有力促进社会和谐。

(四)行政处罚有据可依

通过电子狗的合法化,我们可以达到通过公众监督使执法透明化的效果,并且也提高了电子警察这一取证设备所提供证据的效力,使得行政执法有据可依,有法可罚。

电子狗的作用

电子狗将人工采集到的固定测速监控探头的经纬位置,并将其记录在仪器之中,在车辆行驶时,通过车内电子狗的GPS位置信息并结合采集得到的固定测速监控探头的经纬位置,判断车辆是否将要进入测速探头监控区域,并提醒驾驶员减速。

虽然电子狗名义上写着是为了防止车辆超速行驶,但是,这却让很多的车主以此报以侥幸心理,甚至肆无忌惮的超速行驶,所以对于电子狗是否有必要使用,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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