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6:16:31 154 人看过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28题:

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

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

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

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

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

【答案】D

【考点】补强证据规则

【解析】补强证据,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一开始收集到的对证实案件有重要意义的证据,称为"主证据。"而用以印证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就称之为"补强证据。"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

(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补强证据与补强对象之间不能重叠。

选项A错误。同步录像是讯问过程的影像记载,和讯问过程属于同一来源,无法担保补强对象的真实性。

选项B错误。侦查人员出具的说明材料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之列,故不具有证据能力。

选项C错误。该项表述中所获取的证据源自于被告人的供述,并不存在独立的来源。

选项D正确。该书证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与被害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做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其具有独立的来源,是法定证据种类中的一种,具有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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