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朱西江律师事务所崔斌律师回复: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可以代理保险公司参加诉讼,其只是代理人身份,具体法律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实践操作中,保险代理人如出现纠纷,保险公司会依据与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要求其承担所有责任。也就是说形式上是保险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实际上是代理人承担责任。
【相关内容】
1、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
2、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通常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
3、保险代理人的权利:
(1)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
(2)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
4、保险代理人的义务:(1)诚实与告知义务(2)如实转交保险费义务(3)维护保险人权益义务
5、保险代理人的法律特征:
(1)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
保险代理人的保险行为受保险法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很多法条对保险代理行为做了规定。另外,保险代理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保险代理行为又是由民法调整的。
(2)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
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保险人的委托授权,属于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关于委托代理保险业务所达成的协议,是证明保险代理人有关代理权的法律文件。
(3)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授权范围内,代表保险人的利益开展业务。从市场角度看,保险代理行为是保险市场的中介行为。
(4)保险代理人的权力既包括明示权力,又包括默示权力。
明示权力是指以一定的形式约定的权力,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险人授予保险代理人的权力。
默示权力是相对于明示权力而言,是指依据法律规范或被社会公认的惯例,代理人为尽其职责通常必须采取的行动,即应该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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