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权,涉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种。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24、和29条的规定,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来说: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单位,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医疗单位设在外地的分部、医疗点,若该分部、医疗点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书,由分部、医疗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分部、医疗点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则由医疗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联合办医或协助办医的,由发生差错事故的医疗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个体行医者,由个体诊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游医或因差错事故而逃逸的个体行医者,由游医、逃逸个体行医者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对解放军、武警部队向地方开放的医疗单位,在医治地方伤病员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由军队医疗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我国现有法律医疗损害案件管辖的基本规定。
在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都可以管辖,先受理立案的人民法院为实际管辖法院。管辖法院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受理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不排除根据当地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标的额而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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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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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一) 医疗事故免责条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4免责条件:根据《》规定: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第四十九条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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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管辖的法院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6关于民事案件,我国法律规定,辖区法院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辖区。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医疗组织。他们往往有法人组织资格,对外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从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要通过医疗诉讼解决纠纷,就应当到这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这家法院就是“管辖法院”。刑事案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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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4民法典医疗事故中有死亡赔偿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死亡的,除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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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的管辖法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3(1)如果患方提起违约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并根据第1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患方提起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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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案件检察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医疗事故案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9医疗事故起诉程序是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