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取水许可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2:30:43 482 人看过

一、哈尔滨取水许可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权限以外,跨市级行政区(含农垦、森工系统)的取水;

2、省政府批准的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取水;

3、省政府或者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取水。

二、哈尔滨取水许可审批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三、哈尔滨取水许可审批办理条件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项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文章
  • 哈尔滨木兰县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哈尔滨木兰县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发受理条件有哪些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2023-05-18
    351人看过
  • 齐齐哈尔取水许可审批流程怎么走
    一、齐齐哈尔取水许可审批流程怎么走收件——受理——出具《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专家审查——草拟决定书——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批复文件二、齐齐哈尔取水许可审批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三、
    2023-05-18
    184人看过
  • 哈尔滨取水许可延续流程怎么走
    一、哈尔滨取水许可延续流程窗口受理、审核批准、决定二、哈尔滨取水许可延续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三、哈尔滨取水许可延续受理条件1.跨区、县级行政区范围的取水建设项目;2.由市政府或市级投
    2023-05-18
    68人看过
  • 哈尔滨取水许可变更流程怎么走
    一、哈尔滨取水许可变更的流程怎么走1、提交材料进行申请2、材料齐全的受理申请,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3、审查变更后取水权人的合法性4、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二、哈尔滨取水许可变更的办理条件除松辽委、省级受理外:1、负责审批中心城区范围内取水;2、负责审批其辖区范围内年取地表水4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20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3、跨县(市、区)的取水;4、行署、市政府或者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取水。三、哈尔滨取水许可变更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
    2023-05-14
    402人看过
  • 齐齐哈尔草种进(出)口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齐齐哈尔草种进(出)口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1.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3.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草种;4.申请材料齐全、完整,复印件清晰可辨。二、齐齐哈尔草种进(出)口审批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023-05-14
    124人看过
  • 哈尔滨博物馆终止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哈尔滨博物馆终止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材料齐全,符合标准二、哈尔滨博物馆终止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博物馆条例》(2015年1月14日通过)第十二条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博物馆章程草案;(二)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三)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四)出资证明或者验资报告;(五)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2023-05-18
    126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经济活动自主权。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 更多>

    • 哈尔滨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4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
    • 哈尔滨卫生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5
      到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要将你和你的员工的身份证带到卫生防疫站登记,体检领取健康证,卫生防疫站的人到你的经营地点检查卫生控制状态和措施,检查合格就可以颁发卫生许可证。
    •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08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 (六)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 (七)购房首
    •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3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 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从异地调入哈尔滨市的,在哈尔滨市缴存不满6个月,但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拥有哈尔滨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持缴存地城市住房公
    • 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条件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7
      买房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当地的符合购房资格,这是必须的,但是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所以需要因人而异; 2、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满足贷款审批的条件; 3、在当地缴纳社保达到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