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4:32:48 374 人看过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

一、重整程序和和解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重整,强调的是恢复企业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能力,希望通过重整方案使企业在监督期内恢复经营能力,使债权得到实现。重整计划应该对破产企业和其全部债权人都有效的。和解,强调的是使债务债权关系消灭。通过和解协议的执行,使债权人得到清偿。和解计划相对于重整方案来讲,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一些,不涉及企业的经营方案的调整。而且和解计划只有债务人和和解债权人有效。

二、法律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规定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制度如下:

1、管理人为监督人。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作为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人,负责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进行监督。

2、监督期限。管理人应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之日起开始,具体期限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期限确定。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期限为准。

3、监督方式主要为债务人的主动报告。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

4、监督的终止。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限届满,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延长期限届满时,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管理人提交监督报告之日,即为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之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期限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计划实施期间的执行程序
    一、破产重整计划实施期间的执行程序1、重整计划的制定(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注意单选题)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2、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利益群体表决。)(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债务人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3、重整计划的通过方式(1)出席会议的同一表
    2023-04-24
    315人看过
  • 由谁对刑事案件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
    1、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一十二条一、逮捕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权决定逮捕的为人民检察院。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二、多长时间羁
    2023-03-08
    376人看过
  • 重整计划什么时候执行
    一、重整计划什么时候执行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二、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根据我国新《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不属于重整程序,法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派专门
    2023-04-24
    69人看过
  • 检察院行政监督受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但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申请监督超过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如何申请法院院长纠错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
    2023-03-31
    309人看过
  • 期限申请监督检查
    刑事诉讼法
    五日以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检查转租合同的期限《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
    2023-07-03
    396人看过
  • 执行期限从不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
    2023-07-05
    178人看过
  • 重整计划可以强制执行吗
    重整计划的执行不属于重整程序,法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派专门的法官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规定由管理人监督。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重整措施多样化,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组再生的目的,如不仅可采取延期偿还或减免债务的方式,还可采取无偿转让股份,核减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债权转化为股份,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公司债券,转让营业、资产等方法。但是如果债务人不能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经审查,情况属实的,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有具体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
    2023-06-13
    173人看过
  •  "雨露计划"的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本文介绍了“雨露计划”,即在职业教育学校就读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因此,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即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且该政策可持续到学生完成高等教育。雨露计划申请一次,只要在职业教育学校就读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雨 露 计 划 毕 业 后 的 相 关 政 策雨露计划是一项针对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旨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扶持政策。然
    2023-09-13
    325人看过
  • 假释期限内由谁监督
    一、假释期限内由谁监督假释期限内由公安机关监督。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二、假释考验期是怎么计算的考验期限(要把实际执行期限与假释考验期限区别开,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十三年以上):1.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宣告之日起执行。2.有期徒刑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3.无期徒刑考验期限为十年。《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三、假释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假释办理的流程是: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2.监狱
    2023-05-22
    475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如何执行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1、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己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2、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3、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举例:甲企业欠A、B、C三个银行的贷款,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期为2年,到期后分别偿还60%,另外甲还欠D100万贷款,但D银行当时没有申报债权,那么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D银行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D银行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清偿60%)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举例:A向B借款100
    2023-06-23
    423人看过
  •  探索规定计划生育执行期限的改革
    现阶段,已有两人敢于开放生育,针对以前生育过两人的情况,现在不再追究相关抚养费征收的年限限制。生育部门不是强制部门,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的生育手续,应该没有人追究。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阶段,已有两人敢于开放生育,针对以前生育过两人的情况,现在不再追究相关抚养费征收的年限限制。当然,生育部门不是强制部门,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的生育手续,应该没有人追究。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2023-09-11
    314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人是谁
    一、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人是谁1、但是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管理人要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2、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二、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如何执行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己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三、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如何执行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己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
    2023-06-11
    315人看过
  • 监督债务人重组计划的作用和意义
    对债务人实施重组计划的监督制度如下:1、管理者是监督者,在重组期间,管理人作为重组计划执行的监督人,负责监督债务人重组计划的执行;2、监督期限,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组之日起,具体期限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组计划的期限确定,经理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期限为准;3、监督方式主要是债务人的主动报告,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组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的财务状况;4、终止监督,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重组计划的监督期限届满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延长期限届满的监督报告,管理人提交监督报告之日为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之日。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第一条根据2001年9月22日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8号公告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局的法制工作部门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负责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有权查
    2023-07-02
    476人看过
  • 羁押期限的监督与评估
    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根据案情不同,每个人关押的时间是不同的。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一般羁押期限:三日。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任何情况下,拘留的羁押期限都不能超过37天。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十四日。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拘传是否算羁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并不算是羁押,在刑事强制措施中,刑事拘留和逮捕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
    2023-07-05
    6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期限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更多>

    #执行期限
    相关咨询
    •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是多久?具体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
      重整计划,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重整计划名为计划,实际是一个协议。 重整计划的特征: (1)以企业拯救和债务公平清偿为目的; (2)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制备; (3)应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前景,确定以让步为基础的债务清偿方案,并确定有助于企业解困复兴的经营方案; (4)一般需征得债权人会议的同意; (5)重整计划执行
    • 超过期限未执行重整计划应该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
    • 民事执行监督的期限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可以作如下分析,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应当报请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
    •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9
      重整计划,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重整计划名为计划,实际是一个协议。重整计划的特征: (1)以企业拯救和债务公平清偿为目的; (2)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制备; (3)应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前景,确定以让步为基础的债务清偿方案,并确定有助于企业解困复兴的经营方案; (4)一般需征得债权人会议的同意; (5)重整计划执行期
    • 法律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5
      法律规定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制度如下: 1、管理人为监督人。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作为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人,负责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进行监督。 2、监督期限。管理人应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之日起开始,具体期限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期限确定。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期限为准。 3、监督方式主要为债务人的主动报告。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