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1 14:15:23 319 人看过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分别是指:1、犯罪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上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四个构成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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