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代为清偿债务需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8:36:29 59 人看过

代为清偿债务需具备哪些条件

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鉴于债务人亲自清偿往往是债权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规定,因此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

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果债务属于专属型的,则不允许进行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如果代为清偿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或者诚实信用,对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社会有不利的影响,或者代为清偿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时,债权人就有权拒绝受领代为清偿,债务人也有权提出异议,不发生清偿的效力。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对于这一点,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不同:第一,如果是清偿人的错误,误以为是自己的债务而为清偿时,不成立代为清偿。第二,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仅在其超过自己未来负担的给付义务而为清偿的范围内,才构成代为清偿。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代为清偿的效力

代为清偿的效力表现在:

1、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的影响。由于代为清偿是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但在双务合同中,须双方的债务均获清偿,合同关系才消灭。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代为清偿时,应负受领迟延责任。

2、对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如系就债务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则依清偿代位制度,在其可得求偿的范围内,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当然移转于第三人;如果为其他第三人,也可依约定而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位债权人。

3、对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的影响。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则适用委托合同的规范,第三人有求偿权。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既无委托合同又无其他履行上的利害关系,第三人可依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的规定求偿。于此场合,第三人负有及时通知债务人其清偿事实的义务,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不过,该赔偿债务不妨与第三人(清偿人)的求偿权相抵销。第三人以赠与的意思为清偿的,不发生求偿权。

第三人因代为清偿而有代位权。第三人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得对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有可得抗辩的事由,有可供抵销的债权的,对于代位后的第三人也可主张。第三人因代为清偿而享有求偿权与代位权,为请求权的并存,因其中一权利的行使而得到满足时,其他权利即归于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哪些条件具备债务法定抵消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
    2023-06-18
    246人看过
  • 债务人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免除债务
    债务人的债务被免除需要的条件为有债权人免除的意思表示,表示免除的债权人应当对该债务有处分能力等债务免除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一、合同终止途径都有哪些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
    2023-04-04
    438人看过
  • 间接清偿债务条件有哪些
    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一)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间接清偿为合同行为,故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负担新债务以清偿旧债务之意思表示。当然,债务既然可以由第三人清偿,自然也可以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间接清偿合同.如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但其新债务与旧债务的主要内容相同时,则仅成立债务的转移,只有第三人承担的新债务与旧债务异其要素时,才成立间接清偿。(二)须有旧债务存在。间接清偿系以清偿旧债务为目的而负担新债务。因而间接清偿是有因行为,故应有旧债务存在,间接清偿合同才能有效成立。倘若旧债务不存在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则为间接清偿合同之成立原因不存在或不合法,新债务自然不成立。此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已履行了新债务,可依不当得利之规定,请求返还。(三)须新债务与旧债务之内容异其要素。新债务之给付内容、种类必须合法确定而且可能履行,固不待言,而且给付之要素必须与原债务不同。比如,
    2023-04-26
    351人看过
  • 代物清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代物清偿必须具备的条件: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3、须有当事人的合意;4、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2024-04-21
    312人看过
  • 2023讨债需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合理有效地讨债
    讨债需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合理有效地讨债讨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
    2023-01-18
    148人看过
  • 考公务员需要哪些条件具备
    一、公务员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024-01-02
    440人看过
  • 组织债务重组要具备哪些条件?
    1、债务人必须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这是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的主要标准。2、债务人必须有财务困难。只有债务企业经营困难,或者因资金调度无效而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才有必要进行债务重组。3、债权人必须做出让步。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民法典中债务重组要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
    2023-08-06
    69人看过
  • 债务转让的哪些条件必须具备
    一、债务转让的哪些条件必须具备债务转让需要符合如下条件:1.转让的债务须为合法有效的债务;2.转让的债务须为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3.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4.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二、债务转让可以变更内容么债务转让只能变更主体。债务的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不能进行变更,否则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不具备转让的性质。三、债务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务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
    2023-12-13
    50人看过
  • 破产清算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破产清算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
    2023-06-01
    367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什么是票据代理票据代理是指票据行为的代理。即代理他人实施票据行为。除可适用民法一般代理原则外,票据代理着重强调显名方式的代理,即要求代理人在代理他人(被代理人)为票据行为时,须明确表明系为他人代理,如代理人在票据上未载明是为他人代理,即使确系代理,也应自负其责。对于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票据责任一律由代理人自负。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即持票人利益。二、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票据代理必须符合下述要件:1、必须在票据上记明本人的姓名或名称。2、票据上应当有表示代理意思的记载。其记载方式,票据法有规定的,按规定记载,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票据交易习惯记载。3、票据代理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三、票据代理的形式票据代理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名。即代理人在签名时曾出示代理的授权文件,但并未在票据上写明为本人代理字样,而只写明××代理人,这种代理行为是代理人自己的
    2023-06-06
    460人看过
  • 通过法院诉讼追讨债务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通过法院诉讼追讨债务需具备哪些条件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的,要具备以下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二、借款人逾期还款该怎么办1、注意民间借贷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民间借贷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民间借贷逾期不还要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3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
    2023-04-20
    78人看过
  •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是哪些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一、在产生原因上,债务承担只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而代为清偿既可由法律规定产生,也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二、从第三人的意思内容上看,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内容,而债务承担的第三人只要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承担合同,就应当按合同履行清偿义务,原则上不受意思内容的限制。三、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在代为清偿中,第三人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为债权人。四、当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设定的救济途径不同。一、第三人代为清偿需要谁的同意代为清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只要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清偿的,就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抵押人擅自转让财产在法律上面是不允许的,是为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的,那么
    2023-04-06
    235人看过
  • 代为清偿的与债务转移有哪些不同
    一、代为清偿的与债务转移有哪些不同(一)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将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也就是说,债务转移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即使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二)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将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是合同债务的全部转移,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当事人,即使是债务部分转移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当事人。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合同主体,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对待。(三)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故而该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
    2023-05-03
    211人看过
  • 要想成功讨债需具备哪些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2、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也可通过接受继承
    2023-06-13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人如果要进行代为清偿,会具备哪些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2
      代为清偿的适用条件有: 根据债务的性质,可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进行,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殊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具有清偿债务人的意思。
    • 债务人代为清偿需要什么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6
      代为清偿的适用条件有: (一)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三)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四)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他代偿债务要出具他代为清偿债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1
      当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通常首先有当事人就第三人代为履行达成协议,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 第一,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第二,必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当是明确的、书面的,这是积极的要求;或者与债务人就承担某项合同债务达成协议。 三是要求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并要求
    • 代为清偿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7
      1、依合同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但该约定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 保证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8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 2、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新贷与旧贷是同一保证人的除外。 3、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