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拆迁有哪些政策?
1。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多数决定、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5。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改建区或者附近提供房屋。因房屋征收需要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因房屋产权交易需要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年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易的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周转金等订立补偿协议房屋、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12。房屋征收部门未在补偿方案签订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赔偿决定提起诉讼。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赔偿数额、专用账户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和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住户补偿情况。
-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政策与实践
105人看过
-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2003年)
444人看过
-
土地房屋拆迁政策对集体的影响有哪些?
344人看过
-
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171人看过
-
企业在租用集体土地时的拆迁补偿政策
46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实施策略
323人看过
-
什么叫集体土地强制拆迁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4集体土地强制拆迁的程序如下: 1、由有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批准征收土地。 2、二公告一登记,依次为:征用土地公告、土地补偿登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3、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4、县、区国土资源局预审用地情况,出具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6、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备案。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拆迁集体土地有赔偿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21、拆迁对集体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制形式包括国家。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
-
国有土地拆迁社会拆迁等同于集体土地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8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法律不同。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规定了集体土地上住宅和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其次,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流程不同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拆迁流程。由于土地性质和法律依据的不同,集体
-
集体承包土地确权政策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3农村集体土地定义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我国自2013年起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更好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监管,对于农村出现的大量土地集中承包的现象,需要严格遵循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
-
农村集体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赔偿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3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