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7:50:51 72 人看过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行使的条件是: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一、工程款难结如何处理

工程款难结处理方式: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项目。

建设项目的价格优先考虑折扣或拍卖价格。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公民间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民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因为一方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工程完工对方扣工程款怎么办

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工程款争议。通常来说。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如果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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