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23:30:10 348 人看过

,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呢?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于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动障碍,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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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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