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及试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而从事有益于本单位的工作,或进行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5)在本单位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而引起职业病(符合卫生部公布的有关职业病规定)达到评残等级;
(6)在上下班时间及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
(7)因工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
(8)驾驶员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
(9)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疾病而造成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经市以上社会保险部门确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比照因工伤残或因工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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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可以享受死亡和负伤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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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什么情况下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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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生病或非因工伤的情况下能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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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大病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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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伤残等级情况下的工伤待遇应如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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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权益保障:员工在何种情况下可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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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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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因工待遇,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因工工资待遇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一九六四年四月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保险问题解答》,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享受因工待遇。 1.工人、职员在下列情况下发生了问题,有可靠证明,可以享受因工待遇: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者执行临时工作而造成的负伤、残废或者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工作而造成的疾病、负伤、残废或者死亡。 (3)从事与企业工作上有关的研究、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进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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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哪些情况下才能享受职工受到伤害待遇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7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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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负伤治疗,能享受什么待遇?全额报销?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能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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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什么情况下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一)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 (二)非因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30%以上的;有闲置住房的。 (三)近期购买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钢琴、空调、冰箱、机动车辆、金银珠宝饰品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四)拥有并经常使用移动电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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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享受待遇?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丧失享受有关待遇的条件,如享受供